刚成年揪国中女友嗨9次「闹出人命」 台南哥点头结婚获缓刑
郑姓男子2018年12月间与当时就读国中的少女小薇(化名)成为情侣,交往期间一共发9次性行为,后来女友怀孕前往医院就诊,却因此挨告。台南地院法官考量到家长有意让两人结婚,日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全案仍可上诉。
▲郑男愿意和小薇结婚,负起为人夫、人父的责任。(示意图/记者李佳蓉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郑男透过网路结识当时就读国中的小薇,两人因为很有话聊进而成为情侣,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间先在台南某民宿发生3次性行为,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间分别在民宿、住处发生6次性行为,总计9次。没想到小薇意外怀孕,前往医院就诊才让整起事件曝光。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双方第一次发生性行为时,萧男才刚成年,年轻识浅且思虑欠周,因为一时被情欲冲昏头才会触法,加上双方家长皆同意让他们结婚,如果依照刑法第227条第1项之罪判刑,显然是情轻法重,于是决定依刑法第59条之规定减轻其刑。
法官接着说,虽然萧男的行为侵害了小薇的性自主决定权,但考量到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他也愿意负责共同照顾尚未出生的小孩,最终依对未满14岁女子为性交,共3罪,各处有期徒刑1年6月;再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女子为性交,共6罪,各处有期徒刑7月,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须付保护管束,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