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国安法效应/台驻港机构职能恐遭限缩 学者吁「这类人」撤离

香港七一集会游行示威者上街与警方爆发冲突。(图/路透

记者陈政录台北报导

港区国安法》上路后,非港人、不在港涉法同样适用,淡江大学陆研所副教授五岳坦言,我驻港机构服务联系职能上,可能遭到限缩。 台湾国际法学会副秘书长林廷辉进一步表示,台湾长期有派人在港执行国际情资交流工作,属于「公开的秘密」,这类人员就极有可能触法,需特别注意安全,或提早撤退。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6月30日经中共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签署主席令,并在当晚由港府公布实施。

陆委会彰显政府撑香港作为,辖下台港交流办公室1日揭牌,旨在协助港人、港资来台安置。(图/记者林敬旻摄)

林廷辉2日接受《ETtoday新闻云》采访说,我方驻港人员,主要分两块,一块是以陆委会辖下香港办事处(驻地名称: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为主,或交通部下的台湾观光协会香港办事处,虽目前受限两岸关系,前者处长一直无法前去上任,但以工作性质来看,主要为服务台湾人经贸交流、文旅推广,事务人员多有香港工作签证,「基本上,港府有义务要保护他们」,只要自身言行越线,就能明哲保身

但对于「另一类人」,林廷辉说,由于香港的特殊姓,台湾长期有派人在港从事国际社会情资交流工作,游走边缘,甚至与香港民主派人士接触,很可能不小心就触法,如国家安全概念、间谍问题等,政府应审慎评估,人员也要注意安全,尤其港版国安法提到,港府可请港外专业人士协助,指的就是中共武警系统或国安单位。

淡江大学陆研所副教授、两岸关系研究中心主任张五岳受访时进一步分析,国安法上路后,未来将对包含台湾在内的海外驻港机构、团体,与香港政治性团体的接触都严格监管,这将限缩台湾驻港机构的联系、服务功能取向,但「会不会撤馆、会不会被抓」,目前来看还不至于。

▲两岸学者张五岳(图/ET资料照)

张五岳说,北京通过港区《国安法》,一方面在中共2021建党百年前向内部交代,另一方面旨在对国际社会进行有效吓阻,而不让港独、台独合流,也在考虑之中,但该法并非是完全针对台独,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已于2015年颁布、澳门《维护国家安全法》也已在2009年签署,并不需要再单独立法来「反分裂。」

对于外界解读,港区《国安法》扩及全世界,张五岳认为,北京更重视的应为吓阻作用,北京一直认为「反中乱港」行为,就是因为有国际社会支持,立法斩断香港政治性团体与境外势力金流人流;但另一方面,却也可能冲击香港国际化带来的好处。

林廷辉提到,立法后,执法方面北京能否落实,仍有待观察,因为以现行条文来看,「到处都是风险」,污辱港府、中共的台湾人、海外人士都可能入罪,但可能「直接在香港拘捕境外人士高达百万人以上吗?」北京应会以维持香港内部稳定为第一优先,未来是否采取「点对点突破」,视执法落实、国际社会团结程度而定。

对于陆委会辅导的台港策进会,1日揭牌成立「台港服务交流办公室」,是否影响两岸关系,成为陆方执法借口,张五岳说,台湾方面成立办公室,旨在体现支持香港民主化,以及符合港澳条例第18条的专案援助,因为「以前都是个案处理,现在数量可能会变多」;港版国安法通过后,虽对台港公权力之间交流会有影响,但考量两岸关系从2016年来就没和缓过,该办公室应不至于扩大成为两岸关系的引爆点。

港区《国安法》36到38条规定,无论该人是否香港居民,是否身在香港,《国安法》同样适用,29条规定,为境外势力提供国安情报、接受指使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敌对行动、引发憎恨并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可处以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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