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男暗恋生恨!「刀插女神喉咙」喷血亡 坚称有精神病
▲女高中生惨被爱慕者捅死。(示意图/翻摄自Naver Blog、Pixabay,并非新闻当事人)
四川一名高中学生刘强(化名)喜欢上了同班的女同学王紫(化名),在表白时被拒绝,便产生了和对方一起死的想法,他深夜潜入女孩的宿舍,用刀捅刺死者脖子数十刀,然后试图自杀,但经抢救生还。事后,他称,自己有精神疾病,意图逃死。
据《北京青年报》报导,2018年8月,刘强因高考成绩不理想复读,在学校期间,喜欢上同班同学王紫。当时凶手表白后,王紫回应,想等高考完再说这事,没想到成了之后丢命的关键。
此后,刘强便无法静心学习,情绪极不稳定,之后更产生了和王紫一起死的想法。案发前,他购买了钳子、锯子和水果刀等作案工具进入学校,并将作案工具隐藏于学校内。学校熄灯后,他人藏在教室内,之后来到王紫的宿舍外,用钳子、锯子破坏阳台防护栏。
事发当天凌晨5时许,他潜入寝室,随后用水果刀多次捅刺女孩,致对方当场死亡。作案后,被惊醒的寝室内其他女生跑出寝室求救。随后,刘强用水果刀自杀,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生还。
经法医鉴定,王紫符合头颈部多处创口、右颈内静脉断裂、右颈总动脉断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事发后,刘强父母代为赔偿王紫父母经济损失,取得谅解。
死者的同学说,他们普遍觉得刘强性格有点问题,平时说话做事有些极端,有些自卑,还很敏感,他平时跟同学们的关系一般,但性格很古怪,偏激,只要惹到他,脾气一上来,就开始发脾气,有一次上课,他可能心情不好,就站起来吼的声音很大。
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以刘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随后,他不服上诉。他称自己有精神疾病,此外由有坦白情节,积极赔偿,是初犯、偶犯,更自愿认罪悔罪。
11月5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终审改判刘强死缓。四川高院认为,审理期间,刘强确有实际的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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