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罚款狂降至27.3亿 监委疑惑公平会竟然选「和解」

监委介入高通调查。(图/本报资料照)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公平交易委员会10日与高通在智慧财产法院达成诉讼上和解,同意罚锾从234亿元降至27.3亿元,引发热烈讨论。对此,监委王美玉、仉桂美、王幼玲不解究竟公平会立场转变的原因为何?也质疑和解行为是否有其正当性及必要性?是否适法合宜?三人介入主动调查。

公平会委员会去年10月11日以美商Qualcomm Incorporated(下称高通公司整体经营模式所涉行为,损害基频晶片市场竞争,属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间接阻碍他业者参与竞争之行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9条第1款规定,处新台币234亿元罚锾,创下公平会于80年创立、81年运作以来,对单一公司最高罚锾纪录,但却在日前变调,选择与高通在智慧财产法院达成诉讼上和解,同意罚锾从234亿元降至27.3亿元。

▲公平会重罚高通案事件整理。(表/记者周康玉制

和解决定让两名公平会委员请辞,行政院院长张善政更是发怒呛「小英政绩再差,也不能跟流氓和解」,更批评和解根本都是政治考量、没有肩膀;公平会则是选择用新闻稿澄清,强调和解绝非外界猜测,高通投资台湾产业有助我国发展,公平会会持续监督后续落实。

监委王美玉、仉桂美、王幼玲则指出,高通公司于CDMA、WCDMA及LTE等行动通讯标准基频晶片市场具独占地位,然拒绝授权晶片竞争同业并要求订定限制条款、采取不签署授权契约则不提供晶片之手段及与特定事业签署含有排他性独家交易折让条款等违法行为,疑惑公平会既经公平会决议处罚,究公平会立场转变的原因为何?

三名监委质疑,此一和解行为是否有其正当性及必要性?是否适法合宜?公平会以事后承诺在台湾进行为期5年之产业投资方案为由,降低原处分的罚锾金额,此举有无违反其专业机关、独立机关之立场?相关疑义均有深入了解的必要,将透过自动调查详加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