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从国家战略高度 看引导海外资金回流措施

在此之前,台湾连年降税、提高扣除额,使得台湾的国民租税负担率(税收占GDP的比重)只有12.9%,是全球主要国家最低水准,虽然轻税简赋是国富民强的最佳指标,但是台湾在租税负担率世界最低的同时,仍然存在高达6兆元的中央政府负债,外加庞大的年金赤字,财政部的确应该采取有效的税政改革手段,首先停止每次所得税修正案都必须调降扣除额的惯性,更要扭转综合所得税税基不断流失的趋势。

去年所得税法修改,大幅提高标准扣除额、薪资所得扣除额、身心障碍扣除额以及幼儿学前特别扣除额等,此外,立法院在推动各项社会福利、文化创意产业措施时,又习惯以减税的方式来增加诱因,不断提高、新增各种扣除额,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但是,长期增加扣除额的结果,据财政部估算,若今年综合所得总额5.79兆元,就有高达4.4兆元、将近76%的所得被列入扣除项目,实际上课税的税基剩下24%。

本报多年来持续呼吁,财政健全是国家长期发展,政府施政的重要基石,全世界除了美国因为享有美元地位得以在高度举债下维持强势之外,其他所有国家,财政稳健如德国则国强,收支结构恶化如希腊则国家前途渺茫,台湾虽然有傲视亚洲的民主政治体制,却染上了福利买票的恶习,综合所得税税基降至24%、租税负担率全球最低,都是必须正视的警讯。

在财政部的三大赋税改革重点中,所得税支出项目得以核实减除,采取列举扣除,是回应大法官745号解释,认为财政部违宪所必须进行的修法;另外税政改革是提升税务行政的效率,这些都是财政部职权范围所必须长期努力的工作。三大赋税改革重点当中,应属「引导海外资金回流措施」具有国家战略的意义,必须从近日中美贸易战升高的大趋势来思考,更必须掌握高度的时效,做得好可以让台湾产业再往上升级,甚至解决长期困扰台湾的投资不振、低薪、产业转型等问题。

引导海外资金回流不是新的议题,民进党余宛如立委早已领衔提出《促进境外资金回国投资特别条例》,给予海外资金回台租税特赦,对个人一次性课征4~12%,对公司课征7~9%的优惠税率,回台资金不得购买房地产,避免炒作,而如果投入政府鼓励的5+2产业、受奖励事项或事业,则另有减税优惠。

在全球追税,中国大陆各项政策转向紧缩的大环境下,的确有大量的台湾个人或台商滞留海外的资金,有意愿回到台湾,这些原本政府课不到税的资金,如果能够回流台湾,增加投资,创造就业,对于台湾经济转型升级必然带来重大的贡献。

不过,行政院内部对于资金回流却有多重考量,包括金管会动员全体金融业的洗钱防制运动,担心资金回流影响第三轮的评鉴;包括担心资金回流会造成汇率升值;包括担心引发租税公平的争议等,颇有生意上门却不敢开门迎客的胆怯。

但是,正如同本报《美中贸易战下的台湾战略布局》系列社论所指出,全球贸易架构已经改变,贸易战是持久、结构性的战争,台商早已看清楚这个重大的趋势,产业回流台湾不只是为了短期的租税优惠,而是长期生存必须采行的调整,此时政府以适当的政策引导台商资金回流,投资在5+2物联网、生医、绿能、智慧机械、国防、新农业、以及循环经济等长期发展迫切需要的产业,正是政府责无旁贷的任务。

我们认为,金管会的洗钱防制运动已经动员全体金融产业,为资金回流把关做好最佳的防火墙;海外以科技业为主体的台商,原本就围绕在5+2的先进产业进行研发与制造;同时,政府对于长照产业需要大量的投资,如果能够发行相关的长照债券,只要利息比美元债券优惠,当能借用海外资金回流的东风,协助建立优质的长照产业;只要央行适时调节外汇供需,甚至善用OBU,新台币汇率就不至于大幅度升贬;当然,避免资金流入房地产炒作,紧盯资金流向,一旦发现违法购买房地产就课与重税,也是吸引资金回流必须作好的配套措施。

最后,海外台商资金回流不是单纯的财政与投资的议题,「引导海外资金回流措施」的相关法令只是政策的一环,台湾厂商回台同样面临缺工缺水缺电缺地等问题,需要国发会、经济部、劳动部、乃至卫福部等全面动员,资金回流必须要有合法、具有规模、能够长期发展的载体,做好引资的渠道,导引至产业转型升级,这正是台湾的历史机运与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