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政府应积极与产业协力迈向净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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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8日政府公布讨论规划完成的「净零转型十二项关键战略行动计划」,这是在3月公布净零路径后,由相关部会依能源、产业、生活及社会四个转型方向规划,并自8月展开与各界沟通后,由政府所提出的行动计划。就在行动计划公布的两周前,欧盟议会通过「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该机制将从2023年10月起逐步开始实施,对进口欧盟的产品课征碳边境税。对产业而言,相信「课税」的感受更为具体些,毕竟「课税」直接影响到出口竞争力。

还好,欧盟议会所通过的机制,系以高碳排密度的产业优先,包括水泥、钢铁、制铝、肥料、发电、有机化学品、塑料、氢和氨等,同时还有些相关的下游产品预定会纳入,碳排范围同时涵盖直接(范畴一)及间接(范畴二)碳排,产业范围预定逐步扩大,目标为2032年达到欧盟碳交易市场所涵盖的产业;而且,台湾对欧盟出口比重不高,初期被纳入的产业应仅占台湾出口的个位数比重。只是,在气候变迁影响日益剧烈,净零已经成为全球各国重要目标的趋势下,欧盟这项避免「碳外泄」的作法,有些真正重视「净零」国家已经开始参考规划类似的机制。

事实上,对净零的重视,不仅在国家层次,如众所周知,超过380家国际企业已经签署RE100,2050年采用100%再生能源,签署国际企业中,包括苹果、谷歌、富士通、微软、Nike等与台湾产业供应链有密切关系的大厂,而台湾也已有超过22家的业者签署。

在这样的趋势下,包括国际潜在课征碳税的要求,国际供应链的要求及国内企业的自我要求,国内直接间接对再生能源及减碳需求规模应相当不小。这些实质对再生能源及减碳需求,应该要纳入政府规划的行动计划中才是!

特别是在经济部的减煤、增气、展绿、非核之洁净能源发展方向下,几座核能电厂将陆续除役,虽然已经规划好能透过新增的再生能源供应,相信透过有效的进度控管,理想状况下,供电应充足。不过,在相对成本较低的核电退场,特别是未来预定逐步并网的离岸发电及太阳能发电,按台电所公布的购入成本都在核能发电的三倍以上。

而且,在2030年前预期仍以燃煤及燃气等排碳量高的方式发电为主的情形下,如果除了欧盟之外,台湾主要出口国家,例如日本、美国,也开始采行类似课征碳边境税,在采计间接碳排的情形下,台湾业者的出口势必得支付给其他国家政府相当高的税赋。

按「净零转型十二项关键战略行动计划」所列的前六项战略,其实都与能源相关,相对成熟的风力及太阳能发电暂且不论,其余各个战略项目,有些需要投入研发,有些则是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在现实中,这些需要的研发投入及资本投入,应不太可能完全由政府的税赋收入负担。

为了共同面对大环境的变化,欧盟新近科技创新政策已经开始转向「任务导向(mission-oriented)」的科技研发规画。例如,为了让氢能发电得以加速成功,欧盟提供经费给主要相关业者共同商讨相关技术、鼓励普及的法制作法,然后设定具体目标及部份经费引导产学研共同研发,设计足以普及相关技术的诱因及法制,以引导业者投资。

整体而言,暂且不论政府提出2050净零路径的背后原因,在当前气候变迁,国际重视净零的趋势下,随着碳边境税的课征、国际供应链的要求及国内主要业者的自我要求下,从能源成本或出口竞争力的角度看,国内业者们应该都会有相当高的意愿参与各个与能源相关的行动计划。

只是,「净零转型十二项关键战略行动计划」简报中,虽然标示出「中央/地方/公私协力」,不过到底地方如何参与,产业界可如何参与,还是需要有具体的诱因设计与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