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力菁/你家漏水却找我家负责?邻舍纠纷怎解

▲遇到漏水该怎么办?首先得先确定原因为何才能知道责任归属。(图/视觉中国

家是避风港回家让人感到安稳舒适,是忙碌的现代人最想拥有的小确幸,但如果家里漏水了,可真的是让人烦上加烦啊!

遇到漏水该怎么办?首先得先确定原因为何才能知道责任归属。若漏水原因能一望即知固然很好,但通常要确认漏水原因,往往须进入左邻右舍的家查看,如果邻居们又不愿配合该怎么办呢?

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各住户对于他住户因维护、修缮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或设置管线,必须进入其专有部分或约定专用部分时,不得拒绝。若住户拒绝,经协调仍不履行时,住户、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得按其性质请求各该主管机关罚锾或起诉,请求该住户允许进入。

所以最好的方法,首先是先以协调的方式请求进入查看,若遭拒绝时,可以请主管机关对该邻舍处以罚锾。若还是罚不怕,最后一步就是起诉,请法院处理。

原因找出来后,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10条、第12条之规定,漏水原因及责任归属大致可分几种类型

1.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之修缮、管理、维护,由各该区分所有权人或约定专用部分之使用人为之,并负担其费用

2.共用部分、约定共用部分之修缮、管理、维护,由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为之。其费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区分所有权人按其共有之应有部分比例分担之。

3.专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楼地板或其内之管线,其维修费用由该共同壁双方或楼地板上下方之区分所有权人共同负担。但修缮费用系因可归责于区分所有权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该区分所有权人负担。

此时,应负责者就得负责修缮漏水,或支付修缮费用及负担因漏水而造成的损害(例如:漏水户的装潢毁损、财物毁损等)。若仍不愿修缮或支付费用,苦主只好提起诉讼请求了。

但应负责者也别抱持只要能拖就拖,一切等法院判决的心态若真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会请公正的第三方鉴定漏水原因,昂贵的鉴定费用(通常约5万至50万不等)除了要由败诉者负担外,因为拖延修缮所造成漏水户的损失扩大,也得一并赔偿,因此仅快处理才是上策。(本文转载自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粉丝页)

郭力菁律师,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荣誉会员。以上言论代表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