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铭犯了老毛病」 美国大学教授揭买疫苗真相:建议见好就收

郭台铭发文表示,疫苗申请已由夫人曾馨莹以及鸿海教育基金会执行长汪用和,两人共同递件,并由食药署署长吴秀梅代表受理。(图/翻摄郭台铭脸书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针对鸿海及永龄基金会创办人郭台铭有意采购德国BNT疫苗500万剂一事美国大学教授翁达瑞在脸书撰文指出,郭台铭犯了老毛病,未搞清楚疫苗跨国买卖的法律规范,就夸口要从德国进口500万剂疫苗到台湾

对于郭台铭有意采购德国BNT疫苗500万剂一事,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2日表示,资料很齐全,但独缺「原厂授权书」。对此,郭台铭办公室稍早回复,「等厘清资讯再向外界回应」。

事实上,对于郭台铭购买疫苗的动作,美国大学教授翁达瑞就在脸书撰文,替郭台铭上一堂法律课。他说,郭台铭事业做很大,但经常出尔反尔,承诺的投资计划不是取消就是缩水,原因之一就是他好大喜功,在法律条件没搞清楚前,就大肆张扬

「这次郭董又犯了老毛病!」翁达瑞表示,他没有搞清楚未搞清疫苗跨国买卖的法律规范,就夸口要从德国进口五百万剂BNT疫苗到台湾,「我看在眼里,心理为郭董着急,只好隔空帮他上一堂法律课」。

翁达瑞说,BNT(辉瑞)疫苗,尚未获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紧急使用核可」的方式上市销售紧急使用核可的疫苗,药商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因为疫苗没有正式核可,药厂无法购买「产品责任险」。

翁达瑞指出,为了让疫苗顺利上市,美国联邦政府提供药厂「诉讼豁免」保护,除非药厂有「故意的行为不端」,不管疫苗出了什么差错,施打疫苗的消费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

因此,翁达瑞说,美国政府提供的「诉讼豁免」,剥夺人民对药厂提告的权利,万一疫苗出了差错,人民求偿无门。所以,联邦政府还要提拨一笔准备金,以便疫苗出错时补偿受害人

总体而言,辉瑞疫苗之所以可以顺利上市,翁达瑞表示,美国联邦政府提供三个法律条件:「批准紧急使用核可」、「提供诉讼豁免保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翁达瑞表示,这三个法律条件都有「管辖权」的限制,只在美国(或德国)本土有效,不及于其他国家。他说,为了规避国际诉讼,药厂会限制疫苗的施打地点,禁止买家转运到其他国家,「这也是日本要捐赠疫苗给台湾,必须先修改采购合约的原因」。

对于疫苗要跨国转运,翁达瑞说,不论销售或捐赠,当地政府也要提供上述的三个法律条件。首先,当地政府要批准紧急使用核可;接着,当地政府要提供药商诉讼豁免保护;最后,当地政府要承担疫苗出错的损害赔偿责任。

至于企业慈善机构,他指出,因缺乏公权力,无法提供这三个法律条件,所以药厂只与政府交易,就算有企业或慈善机构愿意出资采购疫苗,当地政府仍然要「共同签署」采购合约。

接着,把这三个法律条件,放在两岸的互动上,复杂程度又会提高。翁达瑞表示,BNT疫苗的大中华区代理权,掌握在上海复星手上卫福部向德国原厂洽购时,果然因为国家称谓的争议中华民国、台湾、或中国台湾),采购案被挡了下来。

翁达瑞说,郭台铭自认可以让这个采购案起死回生,手法就是由永龄基金会扮演白手套,避开买方国家称谓的问题,「郭董未免太天真了吧!」

翁达瑞表示,就算这批疫苗由永龄出钱购买,卫福部也要共同签署采购合约,提供上述三个法律条件。若卫福部还是以「中华民国或台湾」的名义介入,原先卡住采购案的国家称谓争议依然存在。

因此,翁达瑞指出,要规避国家称谓的争议,卫福部只能用「中国台湾」的名义,共同签署永龄的采购合约,但这个规避手法有几个严重的陷阱

翁达瑞表示,台湾会落入中国的统战圈套,在采购合约中接受「中国台湾」的身份,蔡政府不会为这种「丧权辱国」的采购案背书

他强调,就算中国愿意放手让BNT疫苗在台湾施打,德国药厂仍要取得诉讼豁免。若这个豁免保护由蔡政府提供,台湾还是主权独立的国家,而非中国的一省,因为地方政府无权提供德国药厂诉讼豁免保护。

最后一个选项,翁达瑞指出,德国药厂从中国取得在台湾的诉讼豁免保护;但是问题在于,这个豁免保护无法保护德国药商在台湾不会被告,因为中国对台湾没有司法管辖权,所以台湾还是主权独立的国家。

所以,翁达瑞表示,不论郭台铭如何打擦边球,只要卫福部共同签约,就无法回避国家称谓的争议,就算蔡政府不坚持国家称谓,这个采购案还是要面对台湾主权独立的事实,中国宣称拥有台湾主权的谎言,最终都会被戳破。

因此,翁达瑞建议郭台铭,见好就收,不要落到「台、德、中」三面不是人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