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6岁儿溺死 父一审获缓刑

台湾防疫解封,各地陆续涌入出游潮,但适逢夏日,且近来常有间歇性暴雨溪水暴涨恐致溺水意外不断,警消呼吁切勿涉险。(本报资料照片

近年戏水溺毙案例

简姓男子去年带6岁儿到乌来南势溪捕鱼,一个没注意,儿子失足落水失踪,警消10天后才寻获遗体简被依过失致死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期间,他认罪且多次向孩子的妈道歉获得原谅法官轻判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缓刑3年。

39岁简男是乌来原住民原本担任公车司机,育有2女1子,家住卡拉模基桥附近30公尺。2018年夏天,简的大女儿表姊偷偷到同一水域戏水,2人遭湍急溪水冲走,表姊惊吓大叫,村民听到呼救声报警救援,最后仅表姊获救,3天后才在3公里外下游,找到遗体。

才下水撒网 儿已失足

才刚历经丧女之痛的简,疑因经济状况不佳,去年8月到卡拉模基桥下溪边捕鱼,想给年迈老母身子,顺便拿去卖钱贴补家用,因儿子吵着要一起去,简男拗不过才答应。

简供称,他要儿子待在岸上,不要靠近溪流,但他下水撒网后不久,回头发现儿子已不见踪影,原以为儿子先跑回家,但四处询问村民都找不到人,通报警消展开搜索,10天后才在下游溪流一处石缝,寻获儿子遗体。

前妻道歉 痛苦自责

据了解,女儿前年不幸溺毙,简就与妻子离婚分居,不料隔年又发生憾事。邻居说,简男处理完儿子后事,将小女儿留给老母亲照料,已搬离伤心地

法官认为,简童年仅6岁,对危险评估能力不足,体力平衡感也不如成人,简男身为父亲,应随时注意儿子的人身安全,却将儿子独留在水势湍急、地势崎岖的溪谷边,致其失足落水溺毙,过失情节、所生危害均严重。

法官考量简男认罪,没有前科案发后多次向孩子的妈道歉,对方也同意法院给他自新机会,且简男自己也承受丧子之痛,内心痛苦自责,经司法侦审程序后,应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依过失致死罪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并须接受法治教育课程2场次,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