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爸爸护航/强助女儿抢教职 彰师大院长黄华山恐违法

图文/镜周刊

本刊接获投诉,指即将卸任的彰师大管理学院院长华山,为了在下台前将刚拿到博士学位女儿黄馨仪,拱上该院会计系专任教师,不顾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亲自压阵,让女儿先通过系教评会,虽然在5月底的院教评会以1票之差落败,但院内教师盛传这个人事案恐怕会胎死腹中,好让黄馨仪明年卷土重来。

该院会计系一位教授透露,国立大学任教师是保障终身的教职名额相当稀少,教育学院甚至连兼职的「专案教师」缺额都要不到,但黄华山跟校长关系匪浅,一讨就有,可议的是,会计系因为师资不足,3年来系里每学期都提出「专案教师」需求,但上百份履历一到院长那儿,就被打回票,直到黄华山女儿毕业了,就突然跑出个专任缺,所以会计界从去年底就盛传,这缺谁也别抢,已经内定了!

黄馨仪的聘任案已经通过系教评会审查,但5月25日的院教评会,以一票之差落败,现在院内教授私下议论纷纷,都说这个专任教师聘任案会胎死腹中,等下学期让黄馨仪卷土重来。

事实上,这不只是「内举不避亲」的争议,黄华山的行为恐触犯《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因为,黄馨仪在该法规定中,是黄华山必须回避的利益关系人,依据该法第六条「公职人员知有利益冲突者,应即自行回避」之规定,以及法务部相关函释,黄华山是具有裁量权行政主管,他女儿要进入该院所辖系所任教,他应该回避,由代理人裁决。

但该院老师信誓旦旦指出:「会计系里有他的死忠盟友,我的确见过该聘任案相关公文,黄华山有盖章发文」,换句话说,若没有他亲自压阵,强压到底,黄馨仪不可能过系教评会这关,这样的行为,依法最高可处新台币500万元罚锾。

对于介入女儿黄馨仪教职的人事案,黄华山表示,他事先曾请教过人事室,人事室发公文确认没有违法,而且他也请假回避,一切程序合法,其他则不愿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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