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宜蘭鐵路高架配合款下修至53.87億 陳金德爭取直接對半砍

宜兰铁路高架配合款下修至53.87亿,政委陈金德争取中央吸收大部分费用。图/宜兰县政府提供

宜兰铁路高架化配合款庞大恐拖垮县府财政,经行政院政委陈金德数月来协调下,宜兰铁路高架地方配合款将由105.72亿元下修至53.87亿元,其中,中央分摊用地取得与基地费用33.79亿元,至于自偿性费用14.1亿元,工程期间地方无须支出,完工后再分期缴回,此举终于纾解县府财政压力,有助工程尽速推动。

铁路高架对都市发展至关重要,宜兰又正逢重要建设的「黄金十年」,为了让宜兰重大建设逐步到位,陈金德上任后针对铁路高架地方配合款经费分摊,与交通部、铁道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了十多次大大小小的会议进行研析,争取配合款的编列更加合理化,让地方政府负担得起。

陈金德说,依交通部相关要点规定,针对财力级次三到五级的县市可「从优调整」,以宜兰县来说,目前的分摊比例约为21.09%,包含用地取得费27.41亿元、非自偿性经费64.21亿元,及自偿性经费14.1亿元,合计约105.72亿元。

检视经费分摊项目,其中用地取得费用及非自偿性经费中的基地费用共33.79亿,不过由于高架化过程中取得之土地,就是用以搭建高架铁道及施工期间作为临时轨的土地,而基地则是作为铁路营运所需的调度及维修场域,两个项目的唯一使用者就是台铁公司,要求地方政府分摊这两笔费用「显不合理」。

陈金德要求交通部宜兰县铁路用地费及基地费用共33.79亿,由中央全额负担。

另外,自偿性费用14.1亿因为是「具有财务操作性质的先期投资」,铁路高架完工后,县府可透过增额容积、房屋税与土地增值税增额等方式回收,这笔费用大多是以设立基金、借贷方式筹措,根据公债法,并不列入地方政府举债额度,因此也不影响其整体财务运作。

陈金德指出,既然是完工后才能够回收的成本,他因此要求自偿性经费14.1亿改由完工后再逐年编列缴回中央,有实质收益后再还款,降低县府财政压力。

扣掉33.79亿及14.1亿,地方配合款降为53.87亿,已回到先前物价上涨前的额度,陈金德特别感谢行政院卓荣泰院长的支持与交通部的协助,也希望调降地方配合款额度后,能够让铁路高架顺利推展,接下来综规审议及设计发包期间,他也会持续紧盯进度,并协助加速交通部及宜兰县政府行政作业,让宜兰至罗东铁路高架化尽早动工。

政委陈金德透过脸书及新闻稿宣布,铁路高架地方配合款将由105.72亿元下修至53.87亿元,中央分摊用地取得与基地费用33.79亿元,至于自偿性费用14.1亿元,工程期间地方无须支出,完工后再分期缴回,此举终于纾解县府财政压力。图/翻摄自脸书

政委陈金德透过脸书及新闻稿宣布,铁路高架地方配合款将由105.72亿元下修至53.87亿元,中央分摊用地取得与基地费用33.79亿元,至于自偿性费用14.1亿元,工程期间地方无须支出,完工后再分期缴回,此举终于纾解县府财政压力。图/翻摄自脸书

政委陈金德透过脸书及新闻稿宣布,铁路高架地方配合款将由105.72亿元下修至53.87亿元,中央分摊用地取得与基地费用33.79亿元,至于自偿性费用14.1亿元,工程期间地方无须支出,完工后再分期缴回,此举终于纾解县府财政压力。图/翻摄自脸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