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克璿/中央地方防疫不同调?不要因自以为是毁了防疫成就

彰化县卫生局被爆出,要求需隔离14天的居家检疫者自行到医院做筛检。(图/记者唐咏絮翻摄)

洪克璿/美国传染检验试剂研发公司生产部门主管台湾公共事务会(FAPA)加州圣地牙哥分会会长

简单评论一下彰化县卫生局进行万人抗体筛检和对在「隔离中」的入境人士进行病毒采检的事。首先要进行抗体筛检没问题,我也支持大规模的抗体筛检。事实上是需要这样的公卫资料来做流行病学研究,来了解究竟有多少人曾经暴露在病毒下以及有多少人可能具有免疫力。但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是「有病毒暴露不等于表示有传染力」,这是两回事。

也因此在一个地区有多少人验出来有抗体「不一定」有办法界定是否有社区感染以及社区感染的规模,这需要配合医院收治病人以及PCR筛检的资料才能判断。以台湾的状况来说,在过去的几个月不太可能有大规模的社区感染,不然医疗系统早就爆炸了。(另外要说明的是大规模抗体筛检跟吵翻天的普筛不一样,普筛指的是PCR筛检,或者应该说如果不是像PCR筛检这样的分子筛检就没意义。)但你让「无症状」的人在还没结束隔离的情况下「自行」外出去做病毒采检(应是PCR检验不是抗体检验)这样就真的很不OK。这样的做法很容易造成防疫漏洞,在我看来也没有意义。如果你真的担心这些回国的人有传染力,那你安排在14天隔离结束后再让他们筛检就好,这样会比较安全。(虽然我觉得14天隔离后如果无症状应该就没问题了,所以也没必要,见下面说明)14天是目前隔离期的standard,会用这个天数就是医界学界一般认为如果14天后还没有症状应该就不会有传染力(事实上现在有研究认为可能10-11天就不会有传染力)。另外有一点很重要大家需要知道的是PCR筛检确诊只能告诉你这个人有「被感染」,并不能告诉你这个人「有没有传染力」。有没有传染力要看病毒量以及疾病的进程(也就是用临床病征来判断),所以无症状的人在隔离期间去采检的意义真的不大。目前台湾政府的居家检疫规定是被隔离的人不能随意外出,是要有状况、生病的时候才能联络卫生局就医,彰化县这样等于是无视CECC(中央传染病指挥中心)的指示。要是地方单位都这样各行其事很容易造成防疫破口

▲针对彰化县政府的做法,陈时中要求政风处介入调查。(图/记者宋良义摄)

台湾防疫会做的那么好,一个关键就是台湾有成立CECC和制定传染病防治法,可以让中央政府统合不同行政部门并一条鞭式的指挥地方用同一套方法和标准来防疫。这点是上次美国卫福部长Alex Azar上次来台湾访问时特别点出来称赞的(美国就是做不到这点,美国的政治制度是联邦制,设有联邦、州、地方等各级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很大,在许多事情上,联邦政府对下级政府没有直接指挥权只有建议权,因此很容易发生中央地方不同调的现象。这也是造成美国疫情失控的原因之一)。也因此彰化县政府这次让还没隔离结束的人就自行外出筛检我认为需要追究到底:隔离民众不遵守隔离的规定外出趴趴走要被罚100万,那我请问彰化县政府你打算要赔多少给中央?

防疫不是儿戏。地方政府如果认为现行CECC的防疫指示有什么是需要改变的要先跟CECC沟通,而不是像这样不甩中央自顾自地去做。彰化县政府卫生局的出发点也许是好的,但好心坏事例子所在多有。让在隔离期间的人「自行」去医院筛检,这中间不晓得接触了多少人,如果这个人真的有传染力的话,那扩散出去要怎么办?台湾现在是全世界少有的COVID-19净土,这是多少人共同努力的结果,真的不要因为少数人的自以为是而毁了这样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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