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京奥运正名公投」谈我国体坛的转型正义

▲2020年东京奥运 。(示意图中华棒协提供)

谢佶栊/中原大学财经法律学系研究所学生

国家组成的四大要素人民领土、政府及主权,这是我国于现代基本国民教育的公民课程中,均会谈及的基本知识,也是以法律观点而言,不争论点。回顾国际上我国国家地位历史定位,可以从1945年10月24日观察,当时的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法兰西共和国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大不列颠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美利坚合众国)及多数其他签署国(46国)共同批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时空背景下,各国意识到战争的可怕,积极寻求创立一个新的世界性组织的最初完整构想,我国即在当时的状况下,与各国共同创建联合国,可见我国的法律地位在国际上是被承认的,尽管因为国际间政治情势缘故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将我国逐出联合国的代表权,也并非意味着我国就不是一个国家。

此外,根据历史调查,当时联合国代表提出,只要蒋介石愿意改国号,我国就可以留在联合国,然而,这项提议却被蒋介石否决了,当时日本、英国、法国都希望我国能留在联合国,我国外交部官员也送了将国号改成「中华台湾共和国」的签呈到蒋介石面前,但蒋介石就是坚持不签,并且在这一个政治操盘、当时人民普遍不知道过程的联合国 2758 号决议中,退出联合国,放弃我国于联合国的国家代表权。由此可知,无论就国家组成要素的观点,或国际上对我国政治实体存在的认同,我国仍具备一个「国家」地位,然而因为政治的因素,使我国逐渐丧失在国际上的声言权。

主权?公民意识?

既然我国早已经是一个国家的型态?为什么还非得透过正名公投的方式证明自己的定位呢?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公民意识的问题。承认我国国家主权,应是我国人民于现今民主法治下应具备的公民意识,而我国民主化的过程经过历史漫长的努力,才得以达到目前民主化国家的态样。「公民投票」借由人民参与政治,关心相关议题发展,由直接民主强化代议民主的不足,实现「主权在民」的精神。公民意识的养成,象征的是我国人民对一件民主的议题,讨论深浅的程度,只有加深人民对我国民主的参与,我国才能更迈向真正的「民主」社会。

我国人民要的应该不是受政治因素而影响思虑的价值决定,而是根本认同我国存在的公民意识,如果我们都不认同自己,要如何在国际上获取各国的认同?发声或许是一个选择方式,但根本问题在于我国人民对公民意识的发展程度到底成不成熟。我国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经过历史漫长的演进,才得以迈向现今的社会生活,然而,借由体育将人民的自我认同绑在一起,这个价值决定是否正确,就要看每个人公民意识的成熟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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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易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