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京奥运正名公投」谈我国体坛的转型正义
国家组成的四大要素为人民、领土、政府及主权,这是我国于现代基本国民教育的公民课程中,均会谈及的基本知识,也是以法律观点而言,不争的论点。回顾国际上我国国家地位的历史定位,可以从1945年10月24日观察,当时的安理会五大常任理事国(法兰西共和国、中华民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及多数其他签署国(46国)共同批准《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正式宣告成立。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时空背景下,各国意识到战争的可怕,积极寻求创立一个新的世界性组织的最初完整构想,我国即在当时的状况下,与各国共同创建联合国,可见我国的法律地位在国际上是被承认的,尽管因为国际间政治情势的缘故,联合国大会2758号决议将我国逐出联合国的代表权,也并非意味着我国就不是一个国家。
此外,根据历史调查,当时联合国代表提出,只要蒋介石愿意改国号,我国就可以留在联合国,然而,这项提议却被蒋介石否决了,当时日本、英国、法国都希望我国能留在联合国,我国外交部官员也送了将国号改成「中华台湾共和国」的签呈到蒋介石面前,但蒋介石就是坚持不签,并且在这一个政治操盘、当时人民普遍不知道过程的联合国 2758 号决议中,退出联合国,放弃我国于联合国的国家代表权。由此可知,无论就国家组成要素的观点,或国际上对我国政治实体存在的认同,我国仍具备一个「国家」地位,然而因为政治的因素,使我国逐渐丧失在国际上的声言权。
主权?公民意识?
既然我国早已经是一个国家的型态?为什么还非得透过正名公投的方式去证明自己的定位呢?笔者认为这是一个公民意识的问题。承认我国国家主权,应是我国人民于现今民主法治下应具备的公民意识,而我国民主化的过程经过历史漫长的努力,才得以达到目前民主化国家的态样。「公民投票」借由人民参与政治,关心相关议题的发展,由直接民主强化代议民主的不足,实现「主权在民」的精神。公民意识的养成,象征的是我国人民对一件民主的议题,讨论深浅的程度,只有加深人民对我国民主的参与,我国才能更迈向真正的「民主」社会。
我国人民要的应该不是受政治因素而影响思虑的价值决定,而是根本认同我国存在的公民意识,如果我们都不认同自己,要如何在国际上获取各国的认同?发声或许是一个选择方式,但根本问题在于我国人民对公民意识的发展程度到底成不成熟。我国是一个民主法治的社会,经过历史漫长的演进,才得以迈向现今的社会生活,然而,借由体育将人民的自我认同绑在一起,这个价值决定是否正确,就要看每个人公民意识的成熟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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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易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