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领巾印商业广告 菏泽万达广场遭重罚155万

领巾被印商业广告,引起大陆各界高度关注。(图/翻摄自新京报微博)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山东荷泽丹阳小学今年9月29日被爆出「红领巾事件」,学校发放给学生的红领巾上,竟然印有「万达」的商业广告。对于上述行为,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依法处以人民币34万4700元(约新台币155万元,下同),并责令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综合陆媒报导,山东省荷泽市丹阳路小学上月发放红领巾,但上面竟然印有万达广场宣传广告,消息曝光后不仅网友骂翻,各界也都在关注。

中国少年先锋队少先队)的队员会配戴红色三角形领巾,代表红旗的一角,是由烈士鲜血染成,象征无产阶级的革命传统;小学生在三至四年级阶段时,就会加入少先队,故能见到一些学童戴着红领巾。

▲中国少年先锋队在1949年建队,是进入共青团之前的培养队。(图/翻摄自央视新闻

对于象征无产阶级传统的红领巾,竟被印制商业广告,不少人认为会影响孩童对红领巾的认知,「届时小孩都觉得红领巾只是广告的载体。」

事发后,菏泽市丹阳路小学校长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万达商业管理集团则是解聘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总经理等3名主要责任人教育部也在10月12日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商业行为进入中小学及幼稚园

菏泽市工商局19日在官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菏泽万达广场原订于11月16日开业,因此订制2000条红领巾和2000顶小黄帽,分别在红领巾、小黄帽上标注「菏泽万达广场11月16日盛大开业」等字样商标图案进行宣传,并于9月底在丹阳路小学的活动中发放给现场小学生。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前述行为违反了《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制作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也提到,当事人在红领巾及小黄帽上印制商业广告,并在校园内发放,不仅对学生的学习造成干扰,且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人生价值取向和心理成长,损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对其处以人民币34万4700元罚款,并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