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与陆签「19承诺」财报没揭露 林郭文艳挨告喊冤:未参与经营
华映先前为求在大陆借壳上市,与陆方签下19项承诺,却未于财报上揭露,检方依涉嫌财报不实,起诉大同前后任董座林蔚山、林郭文艳,及华映前总经理、财务长等人,北院26日开庭,林郭文艳称没参与华映营运,除没签过财报外,会计师事务所更曾出意见书,指「19项承诺」没有重大性,本案林郭文艳等人部分,将于12月28日续审。
▲大同董座林郭文艳因华映涉财报不实挨告,26日出庭喊冤 。(图/记者罗志华摄)
林郭文艳表示,她从未想隐瞒资讯,且她只是华映董事,并没有参与公司营运,华映更是一家上司公司,她相信公司的经营团队,会依原则揭露重要的讯息,她也只参加过同意借壳上市的董事会。
华映前总经理林盛昌表示,他是理工背景、从工厂出身不懂财务,一切都是信任会计专业,且这些承诺,在他上任总经理前就签好了,他上任后也没人跟他交接,总经理管不到这些细节,他是直到2017年交易所来查,才知道有这19项承诺。
华映前财务长汪志成表示,他2014年才到任,本来也不清楚这19承诺,直到出差大陆,对方向他讨建设,他才知道有签承诺,但回台询问后,会计师事务所说不用揭露。
林郭文艳等人皆否认犯罪,3人对本案遭限制出境、出海相当不平;林郭文艳喊冤,认为限制并不公平,律师则补充,林郭文艳工作、生活都在台湾,母亲更高龄98岁,根本没有逃亡动机。
前总经理林盛昌表示,他在华映工作25年,却没领到退休金,现在一家老小全靠他养,若因限制无法到外出差,在科技业里根本找不到工作;汪志成则表示,本案新闻闹得很大,让他不仅放弃就业,更因压力导致眼睛中风、需求诊身心科,强制处分部分,法院将择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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