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犯罪4年287件 168家业者、1010人逃不过科技执法

废弃物堆置厂房。(图/环保署提供,下同)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环保署环境督察总队利用科技打击不法,4年破获287件涉犯环保犯罪总计移送1010人次及168家次,目前已起诉、缓起诉378人、54家,成效卓着。

环境督察总队说明运用科技执法,如利用云端管理系统勾稽分析、导入无人飞行载具(UAV)、地理资讯软体卫星影像等科技工具远端影像监控,同时善加运用全球卫星定位功能(GPS)技术向上溯源,进而破获集团化犯罪。该总队指出,108年间配合桥头地检署、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破获某一犯罪集团,于15处仓库空地弃置废弃物,共计起诉52人,主嫌因数罪并罚,遭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109年7月结合桥头地检署、保七总队第三大队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追查国有地非法弃置废油及废溶剂案,当场查获现行犯因事证完备,法院于109年12月判刑1年6个月。

▲▼桶装废弃物弃置场开挖(上图)、厂区回填区域开挖情形(下图)。

环保署指出,结合台南地检署、保七总队第三大队查获千兴不锈钢公司20余年间,前后任董事长节省公司营运成本,于厂区内回填掩埋所产生之有害事业废弃物,并以不实申报方式掩护非法回填弃置之事实合计回填含重金属总铬及六价铬之事业废弃物量高达6万公吨,估计节省3.5亿处理费,该等危害环境行为,经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于110年6月30日以任意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申报不实等罪,分别判处前后任董事长5年4个月及3年有期徒刑,并科千兴不锈钢公司罚金新台币1200万元。

▲原天然气贮槽废弃后改回填废弃物。

环保署强调,事业端所产生之事业废弃物,应签订清除、处理合约委托合格之清除、处理机构进行清除、处理,倘业者企图节省成本,委托非法者,将面临共犯刑责,刑责最高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需共同承担弃置场址恢复原状及清理义务。同时呼吁民众倘发现个人或事业涉有违法异常情事,可利用免费公害陈情专线0800-066666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