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祭空污新对策!18年大货车汰旧换新省五万
为了改善老旧大货车带来之空污问题,立法院财委会于10月11日初审通过货物税条例修正案,只要是1999年6月30日前出厂的大货车,汰旧换新每辆即可享有货物税减征5万元的优惠,期限为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祭出该项大货车汰旧换新的优惠,是因应国内大货车车龄普遍较高所带来的空污问题,根据环保署统计,柴油大货车排放的PM2.5占境内总量高达11.2至16.8%。
其中10年以上车龄者超过五成。此次补助汰旧换新的对象为1999年6月30日前出厂的二期大货车,车主或是相关业主只要报废二期大货车并购买新大货车且完成新领牌登记,货物税每辆就可定额减征5万元,预估有800辆大货车适用此方案。
官员表示,虽然此项补助措施将造成约4,000多万元的税损,但也会因为车主换购新车增加产业效益,整体税收效益可望达到9,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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