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加装6颗蓝色LED灯罚900 法官判免罚:不影响安全

▲林姓男子机车车尾下方贴了6颗小蓝灯,挨罚9百元,他不服提行政诉讼。(示意图,与本案无关/民众提供)

记者徐恺昕高雄报导

高雄林姓男子日前行经三民区一路口时遭警拦查,停车后,警察见林男机车车尾灯下方贴了6颗蓝色小灯,便以「擅自变更原规格设备」为由向他开罚900元,林男不服提诉讼。高雄地院审理时认为,林男机车加贴的蓝色小灯并不至于造成用路人眼睛刺眼,判林免罚。仍可上诉。

▲高雄林姓男子日前行经三民区一路口遭警拦查,他因机车车尾下方贴了6颗小蓝灯,挨罚9百元。(示意图/记者孙于珊翻摄)

林男2019年4月10日晚上7点20分许在高雄明诚路、河堤路口遭警拦查,林男停车后,警方先是要求他发动机车打方向灯,接着便指着他机车车尾下方的6颗小蓝灯说,「这个是贴的,是违规」,另外再指出林男车头下方隐约发出的蓝光也不合规定,为此对林男开出900元罚单

林男觉得自己相当无辜,提起行政诉讼,法庭上他主张自己机车的车灯没有改变,只是增加蓝色小灯,并没有危害行车安全,又该车已在检测中心做过基本安全检测,符合规定,认为警察不应单凭个人认知就对他开罚。

开罚的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则说,按照道路交通规定,机车要申领牌照检验灯光要符合附特定规范当中并没有机车可以使用蓝色灯光规定,又特种车辆为了勤务所需使用蓝色灯光,林男的机车变更灯色容易造成其他用路人造成混淆,另一般驾驶人不习惯蓝色灯光,也容易造成行车事故发生。

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勘验林男机车,发现林男并未改变机车车尾灯,只是多贴上6颗蓝色LED灯,交通法规为「灯光、雨刮、喇叭照后镜排气管消音器设备不全或损坏不予修复者,或其他设备擅自增、减、变更原有规格致影响行车安全者」,法官认为加装LED灯,并不至于造成用路人因反射致眼睛感到刺眼,甚至影响行车安全,审结,判林男胜诉,免罚钱。仍可上诉。

►他奶奶美丽秘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