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修正公民法 未满18岁也可个别申请入籍

加拿大国旗。(图/达志影像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加拿大于19日正式通过《加拿大公民法C-6修正案》,未来只要在加国住满3年,便可申请为合法公民。

法案修正后有几项改变,例如,过去在加国必须6年住满4年,且每年住满183天才可申请为公民,但新法却改为5年住满3年即可。此外,降低入籍语言的要求,过去4岁至64岁的申请人,必须通过英语法语测验,如今改为18至54岁。过去父母若被拒绝申请,孩子必须等成才可自行申请入籍,但修法后未满18岁者也可个别申请为公民。

加拿大移民部长胡赛(Ahmed Hussen)表示,新修正案可让更多符合公民资格申请者,在加拿大建立更成功的人生,也希望拥有永久居留权民众,都能成为加拿大公民。

▲加拿大移民部长胡赛(Ahmed Hussen)。(图/达志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