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杀警郑嫌一审无罪 放出来有潜在危险!高院裁定再延押2个月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嘉义铁警李承翰郑姓男子刺杀命案,嘉义地院一审郑男罹患思觉失调症判他无罪,全案移审台南高分院后被收押迄今,台南高分合议庭认郑男涉犯杀人重罪有逃亡之虞,且无法确保郑男具保或停止羁押后仍能按期服药持续医院追踪治疗,对社会秩序公众安全仍有潜在危险性,裁定自10月4日起延押2个月。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认为杀警案被告郑男具保或停止羁押后,对社会秩序及公众安全仍有潜在的危险性,裁定延押2个月。(图/记者林悦翻摄)

台南高分院合议庭指出,郑男所犯杀人罪是最轻本刑为5 年以上有期徒刑,属重罪,可预期其为规避未来确定后刑罚的执行。郑男于羁押期间虽经看守所安排于所内奇美医院提供的精神科健保门诊就诊,并有持续追踪治疗及按期服药,然而,郑男既有精神症状,并经原审认定因此精神症状肇致本件杀人犯行,依其犯罪情节,及案发前未规则服药的情况,仍无法确保郑男具保或停止羁押后仍能按期服药及持续至医院追踪治疗,其情况对社会秩序及公众安全仍有潜在的危险性。

为防免类似情况发生,及其所犯为重罪,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性,合议庭法官讯问郑男及询问辩护人意见后,斟酌命郑男具保、责付或限制住居均不足以确保审判执行程序顺利进行,认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应自10月4日起,延长羁押2月。

据了解,铁路警察李承翰被郑姓男子刺死案,一审法官以55岁郑男患有思觉失调症,案发当天是处于思觉失调症急性发病状态,被告妄想内容与犯案行为之间有绝对关联,被告后来接受精神鉴定时智商只有76,采信鉴定人的意见认为被告行为时已因罹患精神疾病,导致其丧失辨识能力之免责要件而判处郑男无罪。李承翰的父亲疑因此抑郁吐血身亡,

该案移审台南高分院,5月4日郑男羁押台南看守所,郑男在看守所内生活起居正常,无违规情事,且所方有定期安排医师看诊,也按时服药,身体与精神状况正常。

本案移审台南高分院后,于2月25日第1次召开准备程序庭时,台南高分检署林志峰检察官当庭即提出3篇补充理由书,并陆续又提出共6篇补充理由书,针对本案嘉义地院委托台中荣民总医院嘉义分院所做精神鉴定报告是否逾越医疗专业,违背最高法院历来之判决意旨,及针对被告智商是否仅为76分,及被告是否有辨识能力及控制能力,及被告是否有反社会性格引经据典逐一提出论告理由书为论述,并声请台南高分院调查证据。台南高分检署强调,对本案二审审判程序法庭攻防必当竭尽所能,务求还死者李承翰公道,以告慰死者及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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