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抗癌药物「5月0关税」 陆国健委再提政府集中采购

大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图/翻摄自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官网

记者胡顺惠综合报导

随着大陆人口老龄化工业化城镇化不断加速,癌症已经成了危害生命的「头号杀手」,近年来发病率死亡率更出现「双升」趋势。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表示,围绕减轻癌症患者药费负担,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制定相关政策,包含进口药品实行关税等,并于5月1日正式启动

大陆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28)日招开新闻发布会,由曾益新介绍降低抗癌药品费用,同时回答记者提问。他说,攻克癌症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确立了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作出了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部署李克强总理也在「两会」期间提出将抗癌药进口关税力争降到零。

曾益新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药监局协同配合,围绕减轻癌症患者药费负担,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原则,研究确定了具体措施,主要考虑从三个方面开始。

首先,是进口药品实行零关税。曾益新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4月发布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将包括抗癌药在内的所有普通药品、具有抗癌作用的生物堿类药品及有实际进口的中成药进口关税降为零,昨天已经发布降低抗癌药生产进口环节增值税税后的具体措施,其中包含103种已经上市的抗癌药。

接着是,对已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施政府集中谈价和采购。他说,3家以上企业生产的,拟开展专项集中招标;生产企业不满3家的,通过谈判、撮合等方式,鼓励形成全国统一采购价格,2016年以来国家已谈判的17个抗癌药,因前期降幅较大且约定期限尚未到期,仍然执行前期谈判价格。

第三点是,对未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实行医保准入谈判。他指出,拟由医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开展准入谈判,将符合条件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医疗机构按照谈判价格网上采购。

曾益新说,上述3项措施预计5月1日后即启动,其他措施则是建立降低抗癌药费合理负担的长效机制,包含鼓励研发创新、加快癌症防治药品审批上市、降低药品流通成本以及提升诊疗能力和合理使用抗癌药品。他进一步指出,截止2018年3月,新药专项累计有96个品种获得新药证书,其中30个品种获得Ⅰ类新药证书。

曾益新表示,降低抗癌药品费用,做好供应保障,涉及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医保支付和财政税收等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关系患者、医疗机构、企业、学协会等方面,迫切需要加强部门协作,引导各方有序参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与相关部门一起抓好组织实施,全流程综合施策,形成制度合力,最大程度减轻癌症患者及其家庭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