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税2.0纳管境内法人 有决策依据

法人囤房状况(至2020年底)

财政部研议房地合一税2.0版本,要将境内法人纳管,而内政部5日公布的最新统计则提供决策依据。

据内政部统计,至2020年底止,全国有11.24万个法人拥有住宅,其中1.34万个法人拥有四房以上,占拥屋法人的11.96%,这些囤房法人手中持有房屋更占七成以上,而去年第四季非不动产及营建工程业法人更有超过五成房屋持有不到一年即出售,囤房和周转快速的现象相当明显。

内政部对住宅所有权登记资料库进行大数据分析后发现四项讯息:第一、自然人拥有多宅的比例并不高,仅占拥屋自然人的1.46%;第二、拥屋法人中有11.96%持有四宅以上,这些囤房法人持有34.08万宅,占比为73.55%,囤房现象明显;第三、2019年到2020年间,拥有多房的法人卖屋数量高于购屋数量;第四、2020年第四季中,法人房屋持有不到一年就卖掉比例高达54.51%,短期买卖行为频繁。

官员指出,本次统计中,只要不是自然人者,皆视为法人,包括公司财团法人等。扣除以买卖不动产为主要业务的不动产和营建工程业后,法人囤房情况较为严重的为金融服务业保险业

细部统计数字方面,至2020年底止,全国单独拥有住宅所有权者为567.03万人,其中拥有一至三屋者为557.60万人,占98.34%;拥有四房以上者有9.44万人占1.66%。

而全国共约有794.91万户住宅,其中733.74万宅为单一所有权人(含自然人与法人)持有,占92.31%。在这些单独所有的住宅中,约89.34%为拥有一至三屋者持有,10.66%为四房以上者持有。

内政部统计还发现,拥有四房以上的自然人,平均持有5.45宅,但是拥有四房以上的法人,平均持有量高达25.35宅,显见多数房屋集中在少数囤房法人手中。另外,2020年第四季,有高达54.51%的非不动产及营建工程业法人,持有房屋不到一年就出售,自然人仅9.74%,显示出囤房法人频繁地进行短期买卖。国发会2020年底提出「健全房地产市场方案」,其中有一项措施即为遏止法人囤房,未来行政院也将依循内政部的统计资讯,提出防止法人炒房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