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排气管插入法」过时 台中地院撤销多起处分

法官认为员警以条状物测试排气管有无拆装消音器已经过时,因而撤销多起裁罚案件,图为示意图。(图/资料照)

记者邹镇宇/采访报导

台中方法院近期撤销多起「拆除消音器」的裁罚案件,主要原因是法官发现员警使用的测试方式不够精准,许多排气管构造需要用专业仪器测量,过去使用的方法已经过时。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组分队长何易轩表示,「员警已经不使用这种做法了,现在都会配合监理站及环保署同时拦查。」

部分机车骑士会将排气管内的消音器拆除,发出的巨大声响造成许多民众反感,警方针对这种类型改装车进行取缔,通常会以警棍铁条细长物插入排气管内,如能直通底部便认定为「拆除消音器」,当下经员警认定拆除后,便以「未经许可擅改排气管拆除消音器产生噪音者(经警用铁条能通入排气管内测试)」,违规开罚6000元,记3点违规点数,并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判决书指出,一名林姓机车骑士105年11月9日骑乘普通重型机车,到中市西区美村路1段与五权西路1段路口时,被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员警拦检开罚。事后,林男制造商提供此款机车排气管构造图,证明员警的「插入法无法测量每一款排气管。因此,法官撤销原处分

何易轩接受《ETNEWS新闻云》专访表示,现在许多排气管并不能从外表判定是否拆除消音器,对于这点法官也是抱持一样的看法,「所以我们已经有准备应对的方案,不再让员警独自取缔,而是配合环保署及监理站,每天在固定的时段,由员警拦车,环保局以专业仪器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