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被学长性侵!好友「手机定位」冲旅馆…晚一步 她躲被子里狂哭

小美唱歌喝醉,被陈男带到旅馆性侵得逞。(示意图/翻摄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邹镇宇综合报导

台北一名陈姓男子与国中学妹小美(化名)等人唱歌喝酒,竟将酒醉没有意识的小美带到旅馆性侵得逞。小美的朋友发现联络不到小美,利用手机定位寻人,终于在旅馆内发现被性侵的小美。高院二审判决近日出炉,依乘机性交罪判陈男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陈男2019年8月24日晚间跟友人在KTV唱歌,聚会结束时小美因酒醉瘫软无力,本要和其他女性友人一起坐车回家,但小美上计程车时,陈男突然上车并跟其他友人说要送小美回家,关上门后指使司机开到台北市某旅馆。

陈男办好入住手续,在旅馆人员的协助下,将小美抬进203号房,随后在小美意识不清的情况下性侵得逞,并直接在小美身边睡着。

同一时间,小美的朋友多次使用手机联系未果,察看手机定位发现小美没有回家,因此到定位地点附近仅有的一间旅馆,立刻到场询问并入住,在走廊上拨打电话寻人,终于在203房听到手机铃声,立刻敲门大喊。

小美听到朋友的声音后清醒,发现自己遭到性侵,全裸开门后又跑回床上躲在被子里哭,边发抖边跟朋友说「我有跟陈男说不要」,最后在朋友陪同下验伤报警

▲小美的朋友冲到旅馆,用手机铃声寻找小美。(示意图/123RF)

一审法官认为,陈男乘机性交的行为违反小美性自主决定权及人性尊严,让小美身心受创,但考量陈男对犯行均坦承不讳,加上犯后态度尚可又积极想和解,因此依乘机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年2月。检方认为判决太轻不服,上诉二审。

二审法官指出,陈男与小美一起参加同学的生日派对,可见陈男不是策划设计,又未以暴力方式性侵,主观恶性非十分重大,但考量陈男已与小美达成和解,小美也担心20岁、正在就学的陈男入狱后会沾染恶习,因此提出刑事陈报状和解书

二审法官表示,刑罚制裁的积极目的,在预防犯人再犯,对于初犯且仍具良善本性者,若因触法即置诸刑狱,实非刑罚之目的,因此改判陈男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期间需提供10小时义务劳务,并参加6次法治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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