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防制专法7/1正式上路 屏环保局吁餐饮业及早因应
▲空污防制专法7月1日正式上路,屏东县环保局吁餐饮业及早因应,图餐厅检查 。(图/记者陈昆福翻摄,以下同)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为降低餐饮业排放油烟导致空气污染行为,屏东县配合环保署2月5日发布的「餐饮业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全面纳管屏东县境内营业规模达1千平方公尺以上或300座位数以上的餐饮业共47家,优先督促较大规模之餐饮业落实油烟防制,作为表率供同业仿效,期能改善餐饮油烟造成的空汚问题。
屏东县境内餐饮业屡遭陈情,以油烟污染案件为大宗,往往因未设置或未正常操作空气污染防制设施所致,环保局为促使辖内餐饮业落实空气污染防制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作,着手辅导业者遵守「餐饮业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规定。
环保局说,首波管制对象为饭店、会馆或百货公司内设立的餐饮业,以及烧烤、牛排、火锅、速食等四大类营业面积达1千平方公尺以上或300座位数以上的公私场所。
包括屏东市百货公司或大型量贩店内的美食街、恒春镇垦丁大街及琉球乡的餐饮业均受管制,实施期程分别为新设置的餐饮业自7月1日起、既存之餐饮业则自2022年2月1日起应符合规定,违者依空气污染防制法第23条规定,公私场所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工商厂、场则可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锾,并通知限期补正或改善。
屏东县推动发观光产业,油烟除危害自身及他人身体健康外,亦影响旅游观光品质,空汚问题实不容忽视。这次顺应专法发布,环保局鼓励辖内所有受列管餐饮对象,于法规缓冲期内先行自我检视自家所设置的污染防制设施是否符合规定,及早改善因应,新加入之餐饮业亦同,呼吁善尽企业社会责任,共同守护环境,朝向环保与经济共赢的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