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嘉县投资2亿元以上大型商业设施 享优惠好康
为加速招商引资,嘉义县政府主动出击,订定「嘉义县振兴经济奖励投资大型商业设施补助自治条例」,19日获嘉义县议会支持完成三读。(嘉义县政府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为加速招商引资,嘉义县政府主动出击,订定「嘉义县振兴经济奖励投资大型商业设施补助自治条例」,19日获嘉义县议会支持完成三读,未来只要业者在嘉县投资金额达2亿元以上的大型商业设施,将可获得为期5年的地价税50%及房屋税40%补助优惠。
为促进嘉义县经济发展,积极诱导民间投资开发大型商业设施,县府依地方制度法第19条第7款制定「嘉义县振兴经济奖励投资大型商业设施补助自治条例」,送县议会第19届第13、14次临时会审议通过。
县长翁章梁表示,嘉义正迈向产业转型之路,大埔美精密机械园区及马稠后产业园区一期已有100家企业进驻,县府与中央为迎接台商回流的土地需求,加快合作脚步,持续推动马稠后产业园区后期、民雄航太基地、中埔乡公馆及水上乡南靖工业区开发,以及乡亲引颈期盼的嘉义科学园区。
翁章梁强调,为吸引大型商业设施企业来「嘉」,县府进一步透过投资奖励方式,提高其投资意愿,丰沛的产业动能不但能提升地方经济整体发展与商业、生活机能,更可以提供嘉义子弟工作机会,留住嘉义青年。
经济发展处长江振玮指出,高铁嘉义车站及县治特区周边交通便利,距离快速道路、国道1号、3号不过3至15分钟车程,非常适合大型商业投资进驻,结合休闲、文化、娱乐、饮食、展示及资讯的综合型大型商业设施,都是自治条例的补助对象,期望大型商业设施能成为「领头羊」,创造园区与周边生活与商机,满足高科技产业员工和乡亲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