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判5年 民进党:凸显陆方对民主漠视!伤害国际形象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人权工作者明哲中国颠覆国家政权案28日上午9时15分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明哲被认定是积极参与份子,法院认为他有认罪悔罪,判5年徒刑。对此,民进党中央表示,这突显中国大陆民主与人权等普世价值漠视,伤害国际形象

▲李明哲认罪。(图/翻摄自法院直播

中国法院起诉李明哲、中国人士宇华,控李明哲在2012年12月起先后担任湖北人士彭宇华创办的网路群组管理员群主。两人透过网路平台线下聚会,组织成员「插手、炒作」近年中国国内发生的热点事件,还多次讨论决定成立以「建立政党、推翻(中国)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为目标的组织;李明哲出庭时则已认罪。

针对此案,28日上午9时15分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明哲被认定是积极参与份子,法院认为他有认罪悔罪,判5年徒刑。

对此,民进党中央表达强烈不满和遗憾,强调李明哲长期关注中国大陆的民主自由发展,并与友人分享、交流台湾的民主经验,不应当承受此一罪名结果

「民主自由无罪!」民进党表示,一个真正民主、自由、法治国度,不应也不可能有政治思想犯;对李明哲先生的判决,突显了中国大陆对民主与人权等普世价值的漠视,伤害其国际形象,也伤害台湾人民的情感,更拉开了两岸人民距离

民进党进一步表示,北京既然表示要尊重台湾的社会制度生活方式,就必须正视台湾人民对民主自由人权等价值的坚定信仰

民进党呼吁对岸,必须确保李明哲的身心上的健康和平安,保障其应有的法律权益,并让家属有权继续探视李明哲,相信我政府单位也会尽最大的协助和努力,让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