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轻空污集体诉讼案 云林地院首次宣判:驳回

云林地方法院宣判后,公民监督六轻促进环境行动平台随即于云院门口召开记者会抗议,表示将提起上诉,继续奋战。(周书圣摄)

原告林男母亲因罹癌去世,林男向云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六轻赔偿8百多万元。(周书圣摄)

云林县麦寮乡林姓兄弟母亲民国104年罹癌过世,林男107年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六轻工业区空气污染,造成林母不幸去世,要求赔偿8百多万元,经过2年审理,云林地方法院30日下午5时首次就此案宣判,判定原告林姓兄弟败诉,驳回诉讼请求

云林地方法院刑事庭长王绍铭表示,林女民国91年因咳嗽症状多次至医院就诊,认定林女本身为肺炎高风险族群。依据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资料显示,相较无石化工厂宜兰县,云林县罹患肺炎人口无明显突出;云林县卫生局资料也显示,六轻营运后麦寮罹癌人口无明显增加

云林地院尚无证据可认定林母之死与六轻工业有直接关联,故依法宣判原告败诉,驳回诉讼请求。

原告林男与公民监督六轻促进环境权行动平台于宣判后,立即于云林地院外开记者会抗议,法扶律师团也到场声援,林男表示将提起上诉,为云林居民健康权奋战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