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强化言论思想审查 行政院:影视人才赴陆合作有风险

行政院召开「对台31项措施因应记者会。(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中国大陆提出对台31项措施,其中对台湾影视方面释出3项利多,意图吸引台湾文化人才。行政院16日召开记者会质疑,中国大陆针对影视内容存有严格审批制度题材限制多,且中国大陆近来深化审批制度至个人言论思想审查影响人才实质发展,参与制作商业合作存在相当风险

在对台政策中,包含台湾人士参与中国大陆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电视剧制作可不受数量限制;中国大陆电影发行机构、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台湾生产的电影、电视剧不做数量限制;放宽两岸合拍电影、电视剧在主创人员比例、中国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取消收取两岸电影合拍立项申报费用;缩短两岸电视剧合拍立项阶段故事梗概的审批时限

行政院副院长施俊吉说,有关「文化」及「影视产业」类,共有8项措施,包括简化台湾图书进口审批流程,台湾人民可以申请各类中国大陆国家基金专案,参与制作各类影视节目不受数量限制等5项扩张性措施。另外增加3项新措施,如鼓励参与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及各式专业性社团组织活动,另外得参与中国大陆经济科技文化社会领域奖项的提名。

不过,他指出,依两岸条例现行规定,仍禁止我国人民担任对岸党政军相关机构成员。至于相关奖项或活动,国人参与必须避免违反两岸条例,且应厘清是否为政治性活动。

施俊吉也说明,文化资产保存工作具在地性,我国已加强文化资产保存及教育推广工作,且国际参与机会多元,国内人才需求及参与已大幅提升;中国大陆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由国家主导,民间保存意识不足,具体参与措施不明确。

在影视部份,施俊吉表示,中国大陆现行电影进口即无配额限制,但台片进入中国大陆之数量仍低于中片来台之数量,且中国大陆电视节目对于境外节目仍设有严格比例,两岸输出入数量长期悬殊,目前影视相关开放数量、时段具体措施均未提出。

他也质疑,中国大陆针对影视内容存有严格审批制度,题材限制多,呈现台湾元素题材能否通过审批制度仍有疑虑,且为求作品输中,其审批制度恐进一步内化,伤害到创作自由与创意能量

而在主创人员演出数量松绑部份,施俊吉说,似乎是提高台湾演艺人员演出机会,但中国大陆近来深化审批制度至个人言论及思想审查,影响人才实质发展,参与制作及商业合作存在相当风险;主创人员比例放宽,易造成台湾与中国大陆影视作品界线模糊,不利台湾文化品牌品牌建立。

至于出版部份,施俊吉认为,中国大陆对大陆图书出版采实质严格审查,不同省份需重送审批,而且时间和标准均不一,另需课征11%营业税绿色通道相关措施未臻明确。中国大陆应基于平等互惠原则,不应审批以保障创作及表意自由,并降低我国书籍进入中国大陆之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