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十月一日《旅游法》正式启动 台湾观光迎冲击
▲大陆旅游法10月1日正式上路,台湾国内旅行业者预估短期少3成陆客来团观光。(图/记者姚南宏摄)
大陆「十一」长假来临,新制旅游法也正式启动。为了提升旅游品质,新旅游法明令规定不得以低价团安排大量购物行程以平成本,紧邻大陆的台湾观光业首当其冲,各观光业者看新旅游法心情大不同。
交通部观光局表示,虽然短期看似冲击台湾观光市场,陆客来台观光人数减少,但就长期来看,受到新法规定,旅行团的素质也将潜移默化、逐渐提升品质;购物行程大幅减少,团费也会恢复市场行情,改变以往低团费、各业者削价竞争造成观光产业为招揽客源赔本经营的恶性循环,对两岸观光长期发展具有正向意义。
多数台旅行业者也认为,新旅游法上线后虽然团费涨至3成以上,预估短期客源会少3至4成,但过去低价团多靠增加购物来补贴住宿及游览车费用等情形将随着新法上路后逐渐改善,对优质经营的旅行社影响不大,反而是体系不完善的旅行业者冲击更大。
台游览车业者忧造成国内同行流血杀价竞争揽客源
中华民国游览车公会全国联合理事长徐浩源表示,旅游法实施后对游览车业冲击最大,短期内骤减的客源会导致1成以上游览车闲置使业者难以支成,为了避免此情况,将变成同业间削价竞争,而且只要一旦开始降价就没回头路,对不管是极大或极小规模的游览车公司都会造成严重影响。
旅行社业者表示,因规定不能有购物行程,陆客来台喜欢购买的花莲大理石、台湾珊瑚等高价位店家可能会考虑进驻大型集团饭店,或热门观光景点区内驻点,以更多优惠吸引陆客「主动上门」,以此可避免违法问题。
中华民国旅行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姚大光也说,不需要把「购物行程」过于放大检视,有些旅客出国就是喜欢购物、带些纪念品回国留念,新法是规范不适当的购物行程抽取回佣等行为,但不妨碍陆客享受出国观光购物的乐趣。(新闻来源: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