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微波炉供法官公用被离职 北市劳局重批派遣公司:劳工不是免洗筷!
台北地方法院由劳务承包公司派遣的张姓男工友,自己花钱买微波炉让法官使用,却因此违反规定传出承包公司请张姓工友签「自愿」离职书。(本报资料照片)
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11日直言「派遣劳工不是免洗筷!派遣公司应重视劳工权益,且不得要求劳工自己签署自愿离职书!」(北市劳动局提供/张颖齐台北传真)
台北地方法院由劳务承包公司派遣的张姓男工友,自己花钱买微波炉让法官使用,却因此违反规定传出承包公司请张姓工友签「自愿」离职书,引发超过40名法官连署向院长请愿,希望重视劳工的工作权。北市劳动局长陈信瑜11日直言「派遣劳工不是免洗筷!派遣公司应重视劳工权益,且不得要求劳工自己签署自愿离职书!」
陈信瑜表示,派遣劳工的工作特性,需要派驻在业主的工作场所,劳工同时受业主单位的指挥监督,也得遵守业主的内部规范,但实务上业主常以劳工违反业主内部规定或不符需求,要求派遣业者更换派遣劳工,导致派遣劳工工作相当不稳定,主因来自于劳工不熟悉组织文化或规范,或业主与派遣劳工沟通不良衍生争议。
陈信瑜强调,派遣劳工皆受《劳动基准法》保障,派遣公司是实际雇主身分,须依法办理劳工事务,同时派遣公司不能置身事外,应担负起教育训练,及事后沟通的关键角色。
「派遣劳工不是免洗筷!」陈信瑜指出,在我国,不管公、私部门皆有使用派遣劳工的情形,业主必须应做好管理责任,使派遣劳工能及时妥善融入企业组织及文化,如遇劳工因不熟悉作业流程或内部规范、出现错误,也应给予适时训练与改善机会,而非将派遣劳工视为免洗筷,立即要求派遣公司更换派遣劳工,影响派遣劳工工作的稳定性,甚至工作机会。
陈信瑜进一步补充,若派遣劳工需结束原本要派单位的服务,仍是派遣公司的劳工,派遣公司有义务为派遣劳工提供适当工作机会,日后派驻到其他业主服务时,工作年资依法不能中断;倘若无其他适合工作机会,派遣公司也须依《劳动基准法》第11条规定终止契约,依法给付资遣费。
至于部分不肖派遣业者私下会要求派遣劳工签署「自愿离职书」,陈信瑜强调,请劳工断然拒绝,不然事后将影响自己的工作权利。她也说,若派遣劳工发生劳资争议,建议尽速向劳动局申请劳资争议调解,借由劳动局的介入协调,维护派遣劳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