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光前员工窃「931个机密」跳槽!助联电2个月完成DRAM被诉

▲DRAM。(图/翻摄自美光官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记忆体大厂美商美光科技公司遭到与陆资合作联电窃密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透过53岁的戎姓经理挖角本在美光的41岁何男及42岁王男,以美光DRAM晶圆的相关开发技术筹码交换,给予经理职位台中地检署依妨害《营业秘密法》起诉联电及何男等3人。

起诉书指出,联电在民国105年1月和大陆福建省晋华电路有限公司协议32奈米及32S奈米DRAM技术开发协议,由晋华提供3亿美元采购设备,并依研发进度支付4亿美元,研究成果为两家共有,但技术完整成熟后要移至晋华量产

因此联电105年2月在台南市科学园区成立「新事业发展中心」,设立一系列部门研发,以薪资相同但签约另有额外奖金、经理职位,来挖角原在美光担任量产整合部课长的何男、品质工程部副理的王男。

▲联电竹科厂房外观照。(图/资料照)

何男离职前将美光的资料复制到自己的随身碟及个人硬碟,并交由戎男,确保自己在联电经理的位置;王男也以自己的权限窃走931个DRAM的制造技术、方法设计电磁设备。事后,美光内部清查才发现两人盗窃公司机密,并向检调单位提告。

检方指出,王、何两男提供资料让联电在短短2个月内,开发出32奈米DRAM的设计规划,省下难以估计的人力时间等技术成本,且检方进入搜查时,戎男竟指示一名黄姓职员删除相关档案

联电表示,有和新员工承诺不得带前雇主的机密资料前来,也有提供智慧财产权的相关课程。检方认为,联电只做「表面功夫」,没有积极防止侵害他人营业秘密的行为,认为联电也是共犯,将其与何男等3人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