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团赴监察院递纠举函 要求中选会委员下台

台湾公民参与协会等公民团体,今前往监察院,要求调查中选会是否失职。(台湾公民参与协会提供)

监察委员杨芳玲(左)接受公民团体递纠举函。(台湾公民参与协会提供)

公投乱象引发争议,台湾公民参与协会等公民团体,今(7)前往监察院,向监委杨芳玲递纠举函,调查中选会相关人员在处理公投案中是否之违法失职。公民团体认为,这次大选中选会至少犯下3大罪证,包括政治力介入,违反行政中立;有权无责,不受任何机关监督决策错误专业素养不足,要求中选会委员全下台负责。

台湾公民参与协会理事长何宗勋负数票协会理事长张天鷞、台湾动保行政监督联盟召集人王唯治、以核养绿公投领衔黄士修、台湾陪审团协会主任林秉权,今天在监察院门口召开记者会,指出中选会委员不专业、不胜任,已无法国人托付,除不应恋栈权位外,更应自动请辞谢罪下台。

台湾公民参与协会理事长何宗勋指出,今年选举问题很多,从选前的大选绑十个公投,提案公投过程也有争议,到选举日当天甚至「边开票投票」,都引起全民公愤,中选会为行政院下属二级机关,理应保持行政中立,但本次公投提案过程,却多次制造技术性障碍,认为「明显是有政治力介入」,阻饶部分公投提案及结果

何宗勋认为,中选会委员至少犯下三大罪证,第一是政治力介入,违反行政中立;第二为有权无责,因中选会没有监督者,尽管选举要有中立的单位,但扩权时谁来监督?第三则是决策错误,专业素养不足,通常同一议题不能有正反方提案,但在婚姻平权上却出现;这次投票开票时间冗长,引起民怨

公投法修正后,中选会已不能再针对公投提案进行实质审查,本次作为却超越法律,除扬言提告提案人外,更违法在选举公报印制修正后的行政院意见书;有关公投案名称的撰写与内涵审议,中选会未考量公民投票认知,造成语意不清、通过后窒碍难行

以核养绿公投领衔人黄士修在痛批中选会的各项打压,以实质审查、干涉公投提案内容。黄士修表示,中选会是审议制的独立机关,中选会委员却没有发挥功能,放任前中选会主委陈英钤独断作为。更质疑中选会为政府服务,可能有伪造文书之嫌,要求中选会交出不合格的9492张连署书以供检验

监察委员杨芳玲接受公民团体递纠举函,并表示依照监察院程序接受人民陈情,若有进一步调查了解必要会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