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学校打架殃及无辜 女学生鼻骨折获赔12万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新北市高职餐饮郭姓、杨姓男学生,因细故学校走廊大打出手,路过的张姓同学惨遭池鱼之殃脸部被郭姓同学打到,造成鼻子挫伤、骨折送医,事发张女家长告上法院,杨姓同学主动与被害人以1万8千元达成和解,而郭男则是未和解,最后被判需赔偿张女10万3850元的医药精神慰抚金。

郭姓及杨姓男学生共同就读新北市新店区某高职餐饮科,101年1月2日上午7点40分,2人因细故在学校走廊大打出手,路过的张姓女同学不仅被2人撞到,脸还被郭男打了一拳,鼻子当场血流如注,被送往耕莘医院,医院诊断张女受有鼻部部挫伤、鼻骨骨折和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等伤害。

女家长医治女儿被打歪的鼻子花了9万元做续矫正手术,再加上最先医疗费1万1859元,共花费10万1859元,张家在向法院提出民事损害求偿告诉,再要求2万元的精神慰抚金,总计求偿12万1859元。

打架的郭、杨2人在事发后,杨姓学生及家长主动和被害人张女家属以1万8千元达成和解,郭男则是未和被害人达成和解,并在简易法庭判赔10万3859元后,向台北地院民事庭提出上诉。

民事庭审理后,认为被害人请求赔偿合理,而被害人虽与另一杨姓加害人达成和解,并未抛弃对另一加害人郭男的求偿权利,因此,判决郭男需赔偿10万3859元给被害人张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