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修法设专户 至少9100人可保救命钱

▲《劳保条例》与《国民年金法》修正条文初审通过,劳保和国民保险年金专户,不得作为让与、抵消、扣押、担保或强制执行标的,以往保险人可经由申请支票来避免被扣押,估算目前至少有超过9100人可保住救命钱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初审通过《劳保条例》与《国民年金法》修正条文,劳保和国民保险年金专户,不得作为让与、抵消、扣押、担保或强制执行之标的。劳委会强调,此为初审通过,未来若正式通过执行,预估国保有4500人,以及劳保4600人,总计约超过9100人能有效保固权益

部分家庭来说,劳保、国民年金是「救命钱」,但常发现这样的救命钱被银行债权人扣押无法领取,有鉴于此,劳保条例与国民年金修正草案初审通过,因此也就是说,以后债务人年老时,每月请领的劳保或国民年金,将不会一入帐就马上被债权人扣押,或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拿走。

劳委会指出,为保障国人老年基本生活,以往劳保、国民年金的保险人为避免被债权人扣押,劳委会可按月将支票寄给被保险人等方式,来避免被保险人的年金被扣押,而此次讨论设立专户,若未来正式通过后,除有更多人可受惠,目前所有的被保险人也可申请使用。

现行制度,只要年金汇入帐户,和其他钱混在一起就会被扣押。劳保局总经理五湖表示,劳保年金和国民年金的给付,就是要让民众维持老年的基本生活,本来就不该抵扣。

劳保局表示,劳保年金的请领,每月约有100多人属于银行扣押户,改要求劳保局开立支票,从98年1月开办至今已达4600人,而国民年金从97年10月开办以来,已有超过4500人申请,其中老年基本保证年金人数约有3800人,早期的敬老津贴约占7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