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观点│南市宣导使用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 违规最高罚30万

南市宣导使用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 违规最高罚30万。(品观点提供)

台南在南科与沙仑绿能科学城就业双引擎的带动下,就业人口增加衍生庞大的租屋需求,租赁纠纷层出不穷,坊间常见不符规定的住宅租赁契约书,内政部版之契约已将常见的租屋纠纷纳入规范,明确规范双方责任义务,若经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依法可处新台币3万至30万元罚锾,杜绝租霸、恶房东。

台南市长黄伟哲提醒民众,租屋签约时务必选用内政部公告之住宅租赁契约书,内政部版已将常见的租屋纠纷纳入规范,可提供租赁双方更全面性的保障,可强化住宅租赁关系,维护居住权益。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长陈淑美提醒,依消保法规定,签订租约内容如有违反内政部颁订之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违反部分无效。

应记载事项若未载明于租约中,仍视为构成契约一部分。承租人签约时若有发现不符规定的条款,可要求出租人修改,若出租人拒绝,可检附相关事证向地政局或消保官提出检举,经限期改正仍不改正者,依法可处新台币3万至30万元罚锾,请出租人多加留意,以免触法。

永康地政事务所主任周彦廷有鉴于永康租屋人口众多 ,指示地价人员在办理各项不动产案件稽核作业时,加强宣导内政部版契约书相关重要内容,借此提升租赁双方权益保障及平衡双方权利义务。

除规范房东于租赁期间不得任意调涨租金、电费不得超过台电夏月及非夏月最高每度金额、住宅修缮期间不能居住使用可要求扣除部分租金、明定租赁双方得提前终止租约之情形、房客遗留物经催告不取回视为抛弃所有权,及不得限制房客迁户籍及申报租赁费用支出等。(记者张雅云/高雄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