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国勇:违反租约新制最高罚30万

内政部徐国勇。图/本报资料照片

内政部长徐国勇上任以来推动多项惠民措施,尤其关注租赁市场的健全发展,内政部今(109)年9月已公告实施新版的住宅租赁契约,包括「租赁期间不得调涨租金」、「新订租约电费区分夏月(6月至9月)及非夏月,收费不得超过台电公司所定最高级距之每度金额」等,徐国勇说,若新签订契约内容规定不符,除契约条款无效外,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可处3万至30万元罚锾。

徐国勇表示,蔡总统非常关心民众能不能安心租屋,由于租屋纠纷多半源自于租屋当事人间不平等契约条款,政府在今年9月已修正新版租约,要加强保障租屋族的权益。过去新闻报导有恶房东不当扣留房客押金情形,在新版契约已明定押金得抵充的范围包括:违约金、租赁关系消灭时欠缴的租金、未缴清的费用遗留物处理费用及损害赔偿金等,房东不得再巧立名目,无故扣留房客押金。

此外,电费除须依新版契约规定外,徐国勇也提醒房客签约前,要先了解租屋整体用电情形,与房东沟通确认支付范围,除负担自身使用的用电度数外,有无包括公共区域用电量,并斟酌其收取的电费是否合理,以避免日后纠纷。

为健全住宅租赁市场发展,内政部已于106年1月实施「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今年针对实施三年多来,实务产生的问题,重新检讨修正定型化契约内容,名称并修正为「住宅租赁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并自今(109)年9月1日实施。

此次修正实施的新版住宅租赁契约规范房客如因疾病、意外而有长期疗养需要,经医疗机构出具六个月以上诊断证明,可主张提前终止租约;在住宅修缮期间不能居住,房客可主张扣除租金;租赁关系消灭后,房客遗留物经房东催告仍不取回,则可予以抛弃;房客不得擅自变更作非住宅使用、有转租情形应于转租后30日内通知出租人等。

为协助房东处理繁杂租赁事务,内政部也已建立包租代管专业服务制度,提供租屋点交、收租与押金管理、日常修缮维护及纠纷协调处理等服务。徐国勇期盼房东可放心将房屋交由合法的包租代管业管理,除能免除繁杂租屋事务外,及享有租金收入所得税优惠,更能借由包租代管服务制度串起房东房客间的沟通桥梁,房客也能提升租屋的居住品质,有效减少租赁纠纷发生,营造友善、合宜的租赁住宅环境

一位已加入包租代管的长期租屋房东说,过去曾遇到房客擅自搬走冷气、欠缴房租、退租后房屋脏乱等困扰,现在委托专业经营,除享有租税优惠、收租也稳定,且透过专人处理租赁事务省时又省力

徐国勇也提醒,民众于租屋签约时一定要详阅契约书内容,尽量采用内政部版住宅租赁契约,若有任何涂改,双方须于更改处签名或盖章,住宅租赁契约书范本,可至内政部地政司网站「租赁条例专区」查询,而新版租约有助于健全租屋市场,让民众租屋权益受到充分保障,这也是内政部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