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酒驾「连坐法」 王议员的理解能力有待加强!

▲有学者针对酒驾,认为应该仿效国外实行「连坐法」,透过他人协助真正阻止酒驾发生。(图/记者游芳男翻摄)

文/王立言(媒体作者)

有学者针对酒驾,认为应该仿效国外实行「连坐法」,透过他人协助真正阻止酒驾发生。而内政部长徐国勇今天(6日),接受采访时表示,针对帮助犯考虑以行政罚处理,但最重要的还是要「让他律变成自律」。

想不到台北市议员王鸿薇对此大为不满,怒批徐国勇「消极态度令人遗憾」,还指称徐「干话连连」。可是,王议员的理解能力难道没有问题吗?还是故意把「冯凉」当成「马京」,来炒作话题,乱骂官员来为自己立委选举搞噱头

一、徐国勇的意思是,在一部车上酒驾与否,关键要靠驾驶者的自律,而非乘客给与的劝阻(他律),责任归属清楚,难道不对吗?任何人犯罪行为后果,都要自己承担,这是天理公道。而且,徐也提到「针对帮助犯(乘客)考虑以行政罚处理」,但这是下下之策;

二、「连坐法」只有古代才有,一人犯法全家遭殃,完全违反现代的人权法治观念。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修法,不知道大法官解释,是否过不过的去;

三、而且酒驾「连坐法」,在执行面也有困难。一部车上有四个人,驾驶者有饮酒,那么只连坐处罚副驾驶上的乘客?还是连后座的两个乘客也要处罚;车上的人若辩称没有和酒驾者一起饮酒,只是后来坐他的车,不知他有喝酒,怎么办?

徐国勇还有说,「酒驾问题这几年量数的确有降低,但幅度不明显,我们要从外律、他律变成驾驶人的自律」。王鸿薇对此在脸书上表示,「徐国勇承认酒驾降幅不明显,那是法律或执行面无法阻吓酒驾,政府官员如果把责任通通推到酒驾者缺乏自律,那要法律和执法者何用?」这样讲十分值得商榷。

任何一种犯罪行为的防止,自律都起着主要功效。若无自律,人们可以随意偷抢,任意杀戮。而自律的形成牵扯到教育道德文化修养、社会风气,以及法律制裁的警示,需要多方面的配套。

对酒驾的刑罚近年来已经大幅加重,而且,徐国勇在对媒体的讲话中,并没有排斥,未来修法加重处罚,只是对「连坐法」的部分,强调自律重于他律。王议员,下次开炮前,真得先要提升一下自己的理解能力,再说话。

●作者王立言,媒体工作者。此文为读者投稿。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