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央有诚意、地方有魄力、齐心解决警力不足问题

▲近来「流浪警察」议题论者各持观点并引起社会舆论沸沸扬扬。(示意图/记者黄彦杰摄)

文/宋丽文警务人员)

迩来,媒体大幅报导「流浪警察」的议题,论者各持观点并引起社会舆论沸沸扬扬,笔者在阅读后拟提出不同的看法,事实上,依据现行公务人员任用法、警察人员人事条例警察法等相关规定,只要受过警察专业学科教育、警用技能训练合格、通过警察特考、符合警察任官资格者,就不会产生流浪警察的情形。这归根究底,主要在于过去「警力不足」这个老问题,长期困扰着实务上警察勤务的编排与执勤,也影响警察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能量,甚至也有员警在不堪长期勤务繁重、积劳成疾下,造成心肌梗塞突发性猝死等不幸悲剧

去(107)年8月17日前行政院长赖清德苗栗视察,一名吴姓员警疑似心肌梗塞,昏厥倒地,再度突显警力不足的问题。对此,内政部长徐国勇表示,上任后首要任务就是要补足全国警力缺额,来减轻员警负担。

为解决上述基层过劳、警力不足问题,今年全国预定要进用5000多名警员,然有部分直辖市长担心会造成地方财政负担。事实上,原地方警察机关匡定预算员额58,832人已于99年3月达上限,期间99年县市政府改制或合并升格为直辖市,各警察局虽均配合改制但未同步提高员额规模,另有部分地方政府或民意代表辖区治安及交通需要(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宜兰县新竹县南投县花莲县金门县等警察局),或认为警民比偏高(如桃园市警民比超过600人为最高),建议请增预算员额,惟受上开匡列员额限制,虽有警力需求却未能再增加所需员额。警政署为强化基层执行警力,提高维护治安及交通能量,并兼顾员警身心照护,避免过劳等问题,已请地方警察机关通盘检讨警力配置,评估增加所需警力员额数,以做好最适度的分配

近期国立中正大学的民调显示,民众对于警察维护治安工作满意度的肯定,高达77.5%,创历史新高,显见民众对于警察高度的支持与认同,希望县市首长们也能拿出魄力来,在议会即将开议之际,对于辖内即将新增的警力,能做好通盘规划,积极争取相关预算,相信对于未来市政工作的推动上,绝对有正面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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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丽文,警务人员。此文为读者投稿。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