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特休前10名」扣年终!奖金秒消失一半 网傻眼:根本不让人请假

▲上班那么辛苦,竟然还会被扣年终?(图/pakutaso,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年关将至,许多公司开始公布年终奖金发放事宜,然而特休太多却会被扣奖金?一名网友分享自己的公司公告内容指「请特休前十名给予底薪*1/2之奖金」,意思就是,如果请太多特休,那么年终奖金就等于底薪的一半,让他看了超傻眼:「这样给特休还有意义吗?」

一名网友在PTT「薪水板」上透露,朋友的公司发布了年终奖金公告,看完后整个傻眼,因为「年终需依请假状况发放」,透过照片可以看到,内容写12月28日发放底薪1个月年终奖金,「请特休前十名给予(底薪*1/2)之奖金」、「请事假前十名给予(底薪*2/3)之奖金」、「请病假前十名给予(底薪*4/5)之奖金」。

看完公司公告的发放事宜,原PO超傻眼表示,「事假病假还算合理,特休却也算在内,这样给特休还有意义吗?」

▲▼特休请太多会被公司扣除年终奖金?(图/翻摄自PTT)

文章一出,网友们纷纷推文表示:「这种只会以员工出席率论绩效的公司,简直就是不尊重别人也有休息的权利」、「用前10名超狠,小公司不就都不用休假了」、「不看绩效及业绩,只看出勤的烂公司无误」、「惯老板总是有很多特别的手法呢呵呵」、「年终奖金+绩效奖金=一个月『底』薪」、「老是请假代表工作都丢给别人做,这种人被扣年终我一点都不会替他感到不公」。

但有网友表示:「年终奖金没有法律规定,本来就是公司内部决策。有公司就是固定1.5个月。有公司只看内部考绩给4-6个月」、「年终名义上就奖金,这就很尴尬」、「『奖金按上班出勤天数比例调整』会不会觉得比较公平」、「奖金无法管啊,你不爽可以跳槽换另一家公司」、「怎么会有人认为请特休被扣年终理所当然呢?不管大公司小公司这样扣都是不合情不合理,只合法」。

▲也有网友表示,若不爽年终奖金给太多,还是尽快换公司。(图/pakutaso,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另外根据《劳基法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该条规定事业单位营利事业终了结算,若有盈余,除非缴纳税捐,弥补亏损及提列股息公积外,对于全年工作并无过失的劳工,应分与奖金或分配红利。」也就是说,年终奖金属经常性给与,又因雇主给予奖金或分配红利并非强制规定,若雇主于营业年度终了发现未有盈余时,劳工即无权请求雇主依契约发给年终奖金,这是与薪资最大之差异。不过仍须视契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