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死吧」台南女纵火烧死父出庭失控骂检 地院:不会主动移送、告发

刘女母亲在刘女弟弟陪同下到台南地院出庭时,以女儿生病才会有纵火的反常行为为由,向法官求情。(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永康涉嫌纵火害父命的刘女,在台南地院开辩论庭时,大骂检察官律师:「你去死吧!这不是我做的」等语,台南地院考量刘女经成大医院精神鉴定,认为她辨识违法行为之能力已经显著降低,且在押数月确实影响情绪,且她身为刑事被告,这些言语也属为自己辩解之权利等情,法院不会主动移送、告发她。

台南地院28日上午指出,针对法院审理家暴杀害尊亲属案,进行审理程序时,被告刘女当庭对检察官、辩护人等大骂:「你去死吧!这不是我做的」等语,可能涉犯之相关刑事犯罪部分,就属于公诉罪之刑法第140条之侮辱公务员公署罪部分,法院考量因被告业经成大医院精神鉴定后,认为她辨识违法行为之能力已经显著降低,且持续在押数月确实影响其情绪,且她身为刑事被告,其上开言语部分也属为自己辩解之权利等情,故现阶段,法院不会主动移送、告发她。至于属于告诉乃论之刑法第309条公然侮辱罪等部分,则要视当天莅庭之检察官、辩护人等,是否要另对被告提出告诉,法院就此部分,无从评论。至于被告母亲等家属,认为被告之精神状况已经越来越差,希望法官能尽速让她就医部分,法院将与看守所保持联系,若发现被告确已达精神卫生法应强制就医之必要情形,法院会为必要之处理。另因本案业已辩论终结,预定于12月18日下午2时半宣判,就被告是否应依刑法第87条等规定并为宣告监护处分等部分,也将会在判决中为妥善之处理与说明。

据了解,2019年5月16日凌晨,台南市永康区1栋透天厝发生火警,54岁的刘姓男屋主命丧火窟,屋主妻、儿呛伤送医,警、消人员事后调查发现刘姓屋主长女涉嫌纵火害父丧命。

台南地院承审法官委托成大医院对刘女做精神鉴定,认为她防御性强、辨识违法能力明显降低;在11月27日的辩论庭中,委托律师也提交刘女最近写给母亲的信,认为刘女案发后一直寄信给母亲说:「爸爸没有死、希望北韩团队能协助她」等语,信中内容已超乎一般人想像。

庭讯中,刘女明显对合议庭审理程序感到不满,多次询问:「何时宣判?什么时候可以离开台南看守所?」,刘女还自我叨念说浪费她这么多时间与金钱审判长说明相关审判程序时,刘女还反问:「刚才不是说今天可以宣判吗?」,且对合议庭逐一提示相关证据、询问检辩双方及刘女有无意见时,刘女面露不耐不予回答。

当检察官陈述起诉案由,包括刘女涉嫌杀害直系尊亲属、杀人未遂及公共危险等罪嫌,刘女突然情绪失控,大骂:「你去死吧!」。审判长见状,要求刘女控制情绪法警也上前制止。

而其委任律师为刘女辩护,请求法官依所提事证及刘女行为时精神状态丧失或辨识能力降低而减轻其刑,但刘女却不满律师发言,反而对律师喊称「你去死、出去、滚、这不是我做的!…」,刘女说这是不公平的,她要求换地方判决,她一定要离开这地方。

刘女的胞弟表示,他不知道姊姊发生什么事?过去他们家庭关系非常好,也愿意原谅姊姊,希望法官从轻量刑。刘女母亲也为刘女说话,她以身为一个母亲卑微的请求,因为女儿生病了才反常,请法官能给女儿最轻的处罚。刘母认为刘女状况愈来愈差,请求法官尽快让她就医。

到目前为止,27日当天被骂的莅庭检察官及为刘女辩护的律师,他们都没有表示要对刘女提告。莅庭检察官苏荣照说,他当时专心论告,也没清听楚刘女到底骂他什么话,更没想到要对她提告。(18时55分更新,补充检察官及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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