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来最大变动! 一张表看懂保险法大翻修

▲这次保险法大翻修,主要包含8大项目。(图/记者戴瑞瑶制表

记者戴瑞瑶/综合报导

保险法民国18年到26年陆续确立,但仍有多项法条超过80年未变动过,有些法条甚至已经跟不上时代,这次将全面进行大翻修,翻修程度可以说是史上最多,让法律人出身的金管会主委顾立雄也喊苦:「是我到金管会来觉得最难的一次!」

保险局预告,这次将修正《保险法》主要有8大项,依序是保险利益团体保险入法、合意即契约成立、产险业复保险、被保险人告知义务、契撤期延长、受益人联系资料查询、未来保单可采生物辨识。虽然法条艰涩,但《ETtoday东森新闻云》特别以口语化方式,让民众一次就能看懂未来哪些保单权益可受保障。

1.保险利益:

过去保险法中明订,要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保单才成立,但日前立委提出,若子女长大成家迁出户籍或没有同住,家属是否就不成立,因此这次在法条中新增「配偶」、「直系血亲」等文字,让定义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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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团体保险入法:

过去法规上从未规范过团体保险,也让团体保险跟保险利益相抵触,虽然目前保险实务上许多企业仍是帮员工投保团险,但没有法源依据下,员工可以去主张此保单无效。为避免争议,这次特别将团体保险规范列入保险法中。有了法源依据,企业帮员工保团险可以更「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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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意即契约成立:

过去双方保单成立,必须以保户缴交保费才算生效,未来修法后,只要要保人跟保险公司都有意完成契约,保单就算生效,不再以保费是否缴交作为保单生效的要件

4.产险业复保险

针对产险业的投保标的物,未来将区分成善意的复保险跟恶意复保险。若是善意的复保险,例如:不小心买了两张火险保单,可以终止后订的保单返还保费,或是减少保额。都这边所订定的复保险,仅限于产险,不涉及人身保险,尤其是不涉及实支实付医疗险

5.被保险人告知义务

过去常发生要保人因为不知道被保险人的体况病史,最后发生带病投保争议。未来在法规上要求,被保险人也有健康告知义务,被保险人须在投保时主动告知保险公司体况、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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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契撤期延长

过去保户拥有「3天保单审阅期+10天保单撤销期」,但若业务员没有主动告知,往往民众当下一签约,等同放弃3天审阅期权利,引发众多争议。未来修法后,直接删除3天审阅期,保户收到保单隔天起算14天内都拥有保单撤销权利,保险公司要返还所有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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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受益人联系资料查询

为让保险受益人都能领到理赔金,开放保险公司可以向户政机关、联征中心等公务机关,申请查询受益人有效的联系资料。

8.未来保单可采生物辨识

随着金融科技发展,保险法也要与时俱进。修法后,未来若全面采行电子保单,在办理保险交付作业上,可以透过平板勾选要保书,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放可以做身分辨识的机制取代亲签,例如:指纹虹膜、自然人凭证等,但实务作业上还有待保险局一项项开放。

保险局也表示,上述所有修法草案,将对外预告60天搜集各界意见,之后送行政院,行政院确立后还要送立法院三读,这会期立法院会期恐来不及,要等下个立法院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