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没从福岛学到教训

(图/路透

日本政府在13日做出将东京电力福岛第一核电厂的核废水排入海洋的决定,引发国际哗然与日本东北渔民的愤怒。这样的决定不只重创海洋生态,对全球对抗气候变迁的努力也挥出一记重拳

在进入21世纪时,核能被认为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能源技术,2011年日本东北不幸遭遇巨大海啸大浪淹没福岛第一核电厂,导致反应炉炉心熔毁,怵目惊心的画面将对核能的恐惧烙印在人们心中,从此全球能源政策大转弯,核能几乎成为禁忌。

日本政府此时做出此等专横、以邻为壑的决定,无异再次加深世人对核能的疑虑,使得本来应该做为衔接更成熟的再生能源的低碳方案,提前被扼杀,让全球二氧化碳加速累积,海洋更不平静。日本果真如此做,将成为全球因应气候变迁的罪人

日本之恶在于完全不遵守规则,包括日本自己国内的环评程序,还有国际法的无害原则预警原则,《海洋法公约》、人权法,以及双边的协定、备忘录,包括台日之间的核能备忘录。

根据无害原则,日本有义务通知邻国可能的风险,并与邻国共同咨商解决方案;根据预警原则,日本现在还没有迫切性,不应提前决定采取海洋弃置的「最终手段」。

奇怪的是,欧美隔岸观虎斗,对于日本自行其是表示支持,几乎只剩下南韩和中国大陆对此表示反对,而我国政府的态度也是消极的。

核废水入海伤害最大的应该还是日本东北的渔民,日本喊「复兴东北」喊得震天价响,各种节目宣传赚人热泪,但真正能让东北站起来的毕竟是渔、农等一级产业,没有干净的水域土壤,东北怎么能复兴?

或许出于爱国民族性,日本国内对于福岛核废水的海洋弃置倾向支持,主流论述认为这是日本人的「私」事(私在日文是「我」的代名词),这或许也是日本政府在福岛议题上一直「很敢冲」的原因。只是这样的「私」是自私,既不尊重海洋是全球相通的人类共同遗产,甚至将同样是日本人的福岛渔民也排除在了「我们」的范畴之外,成为「我」以外的异类

台湾与日本向来有良好邦谊,但友谊不应建立在一方的损害上。台日在2014年签订《核能管制资讯交流备忘录》,日方若要做任何行动应先通知我方。我国政府应该基于备忘录对于日本「单干」的行为有所表示,并与日本磋商寻求解决之道,包括事前征询、事中告知、事后救济等,争取更多资讯以了解海洋排放对我国人民及环境的影响。

日本在2030年的能源蓝图已经放上20~22%核能,然而日本根本不了解谨慎监督福岛核废水之意义,如果不废核,就应该担起最好的处理核废水的责任,包括更严格遵守国际法,以及更负责任地对待福岛的渔民,他们是信赖日本政府并接纳过核电厂的一群人。(作者英士为环境品质文教基金会董事长高思齐为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