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头爆裂害楼下渗水 屋主没注意公告得赔54万

高雄陈姓男子疏于养护住家24楼空屋内消防设备,洒水头故障喷水害楼下住户装潢毁损,一审判陈男及管委会须共同赔偿23楼住户54万元。二审认定管委会第一时间已尽责关闭管路,是陈男没注意「住户需自费更换瑕疵洒水头」公告,疏于养护,须负全责,不得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某社区大楼、无人居住的24楼室内消防洒水头突然爆裂喷水,地板严重积水,害楼下住户天花板装潢、空调水晶灯毁损,一审判24楼屋主陈姓男子及管委会须共同赔偿23楼住户54万元。高雄高分院认定管委会第一时间已尽责关闭管路无责,是陈男没注意「住户需自费更换瑕疵洒水头」公告,疏于养护,须负全责,不得上诉。

2017年9月,该社区大楼23楼住户陈姓、林姓男子发现家中突然「下雨」,天花板不明原因渗水,水晶灯、坎灯、中央空调、装潢饰品一时间全都泡水损失惨重。23楼屋主事后发现,原来是24楼无人居住的房屋室内消防洒水头突然故障、爆裂喷水,积水透过楼地板裂缝、直接渗透下来,请工人修复加两个月在外租屋费,损失共计54万元,怒向陈男及管委会求偿。

陈男强调,该大楼完工未满5年就陆续发生多次室内突然洒水事件负责管理社区消防设备的管委会明显有疏失。他交屋后就没有住在那里,发生喷水事件时管理员也没第一时间从外部关闭止水阀,才造成积水渗漏至楼下,管委会须负责任

管委会反驳,指2015年1月起社区就陆续发生多次室内洒水事件,经会议决议张贴公告提醒住户「需自费更换」为期一个月之久。发生意外时,管理员随即察觉授信总机传出警报,第一次上楼查看没听见水声也未发现异状才下楼后重设总机,没想到警报再现,上楼二次查看才听见室内传出水声,但也随即关闭室外止水阀。

建设公司强调,该社区大楼于2013年7月点交,交屋时大楼为毛胚屋状态,公司没有替楼板施作防水层义务,室内设备及硬体均应由屋主自行维护。

一审法官认为,屋主陈男需付房屋维护义务,没注意管委会公告、即时修缮瑕疵洒水头,加上毛胚屋楼地板有裂缝导致渗水至楼下,有过失责任。管委会对消防设备负有管理及处置责任,管理员明知社区有多次喷水意外,没第一时间察觉异状,也有责任,判陈男与管委会应分别赔偿屋主54万元。

但上诉至二审时,法官认为管委会已针对消防瑕疵公告,管理员进不到屋内却也尽到快速察觉、处置的责任,判免赔。而陈男不能因为不住在那里、没看到公告就卸责,需独自赔偿23楼屋主54万元,不得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