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鸡肉标示屠宰日 今年将试办

依照现行散装食品规范,食药署仅要求业者标示品名及原产地,未强制标示屠宰日期。此举引发养鸡业者不满,要求食药署改善。行政院政委员林万亿今召集食安办、卫福部及农委会进行协商,各方同意展开试办计划。

食药署食品组副组长魏任廷表示,该试办计划实施初期,将以超商、超市、大卖场为主,因此近期将召集八大通路、四大超商展开说明会,邀请对方加入试办。食药署将借此计划,鼓励业者在产品包装上标示屠宰日期或生产日期,让消费者获得充分的资讯。

针对近期有养鸡业者透过媒体抨击进口鸡、国产鸡保存期限规范不一,魏任廷表示,并无进口鸡保存2年、国产鸡保存6个月的说法。他举例,鸡只是否经过腌渍,亦会影响有效期限,必须依照各自的条件,整体进行评估,且进口鸡、国产鸡均适用《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的规定。

魏任廷表示,试办计划进行期间,食药署将持续检测实施结果,作为下一步政策拟定的参考。目前试办日期未定,但确定会在今年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