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警案》林艾德/思觉失调的世界:装病真的容易吗?
▲ 你能让这张图片不要动吗?(图/林艾德提供)
● 林艾德/皮格子乐团主唱、时事评论、社运倡议及哲学爱好者。
把这张图上下滑一滑,或是改变一下你的视角,大部分人应该可以看到它像波浪一样动了起来,即使你知道那只是一张不会动的图片。
现在想像一下,你被锁在一间全部是由这种图案构成的房间里的正中央,所以你没有其他标准可以告诉你说「这是不会动的图片」,那你还能确定,哪里是直线,哪里是弧线吗?你还能分辨什么在移动,什么是静止吗?
这还只是视觉上。
如果有一个世界,从你的感官到你的心灵活动,无论是视觉、听觉、嗅觉或是脑袋中的思考逻辑,全部都像这张图一样不受控制地动了起来,那你还能分得清楚,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吗?要知道,你连惯用来区分真假的理性都已经无法控制了。
我们给那个世界取了个名字,叫做思觉失调。
当思觉失调症患者犯下重大刑案,而法官依法减轻其刑时,自然会引起社会大众的不满,这些不满主要是两个论点:
1. 思觉失调症根本没那么严重,只是杀人的借口;
2. 嫌犯根本没有思觉失调,只是在欺骗法官借此脱罪。
症状不只幻听 理性&逻辑也脱离现实
第一点,出自于大众对思觉失调症患者的不理解。
例如幻听,大众即使可以想像幻听这件事,也无法理解「为什么幻听叫你去杀人你就真的杀人?」
但思觉失调症造成的幻觉并不限定在外界感官上而已,就连你的理性跟逻辑都会受到影响,正常状况下觉得没道理的事情,在发病时就可能会合乎患者的理性判断,当一个人听从幻听的指示时,其实症状并不只是幻听,而是连理性都出现了脱离现实的病征。
因此,发病当下外界的道德跟法律,对患者来说都毫无意义,因为他是活在一个自我构筑的世界里头,就像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会遵守法律一样,他也遵守着他那个世界的法则。
对我们来说,他的那些法则是幻觉,但对严重的思觉失调症患者来说,那些法则就像我们一般认知的伦理或法律一样具有正当性。
如果你还是难以想像,那回顾一下人类的历史,过去对特地族群或是罪行,人类作过许多以现今标准来说不可思议的残忍酷刑。某些酷刑施行的当下,还会有群众围观大声叫好,他们就是活在一个跟现在不同标准的社会里。
只是那个社会与现代社会,具有连续性使我们容易想像,而思觉失调的世界,则完全脱离我们既定的概念使我们难以发挥同理心。
▲ 法官发现,郑男在犯案前后都有严重的被害妄想。(图/记者翁伊森翻摄)
第二点则是对司法以及精神医学系统的不信任,认为嫌犯可以轻易地蒙骗过专业的诊断,但这更多是受到好莱坞电影的影响。
首先,装病会有病史的问题,嫌犯不可能一夕之间、无缘无故的成为严重的思觉失调症患者,例如火车杀警案中,嫌犯十几年前就开始在精神科就诊,他不可能因为预料到自己十几年后,会在火车上杀一个素昧平生的警察,而装病这么久。
再者,精神诊断是极其专业的领域,除了个人及家族病史外,嫌犯需要长时间蒙蔽训练有素的医疗人员,而《刑法》的精神诊断又比一般情况更严谨。
因为一般情况下,医生的职责是帮助病人恢复,所以他们会以相信为原则,根据病人的叙述来诊疗,这种情况下才比较可能靠装病来蒙骗医师,这并不是因为装得多像,而是因为医师选择相信。
但在刑事上,法院委托的精神鉴定不是为了帮助病人康复,而是判断他有多少能力决定自己的行为,并为行为负起责任。所以这时,如果病人的主述跟诊断量表上出现误差,医师并没有义务要相信病人的陈述,在这种情况下要长期蒙骗专业人士的可能性微乎其微,除了电影情节外,你都很难想到台湾有什么案子是真的靠装病成功逃避刑责的。
没有人希望憾事发生,但精神病的病因包含了心理、生理跟社会三个部分,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减少社会对患者的偏见,鼓励他们接受自己生病的事实,也接受专业的治疗,他们依然可以拥有美好的人生,当然,前提是我们要成为帮助他们恢复正轨的推手,而不是他们人生路上另一场暴风雨。
(编按:杀警案判决全文请看→台湾嘉义地方法院刑事判决108年度重诉字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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