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生死辩后逃死 林国政案引争议

国政性侵杀害国中少女,2013年最高院经生死辩后,审酌其犯案动机情状改判林男无期徒刑确定,让他逃过一死。(本报资料照片)

最高法院逆转判免死的杀人案汤景华并非首例。曾引发5万名网友连署呼吁判死的叶姓国中女生遭性侵杀害案,一、二审都判凶手林国政死刑,2013年最高法院经生死辩后却认为,林因智能偏弱、患有忧郁症,首开先例自为改判无期徒刑确定,判决也引发争议

2011年3月13日,家住云林的叶姓国二女学生骑单车同学借书途中林国政见对方单独一人,趁机搭讪后,骗少女回家,将对方勒昏后性侵,少女因疼痛惊醒,林唯恐犯行曝光,竟勒死少女后弃尸。

一、二审都将林判死,上诉后,最高法院召开辩论庭,莅庭检察官痛斥林男犯后对被害人毫无同理心,只关心与自身利益有关事项观念偏差饰词狡辩,毫无悔悟之心,应驳回上诉、判决死刑确定。

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智能偏弱,与女性相处挫败,致罹患慢性创伤症侯群并发忧郁症,自制力不足,且道德伦理薄弱及混乱,才会犯下性侵杀人案。

合议庭审酌,林坦承犯行,一心求死,并表示愿到死者坟前上香致歉,并非完全没有悔意,若经长期监禁矫正治疗后,仍有教化向善的可能,改判无期徒刑定谳。这是最高法院生死辩制度后,未发回更审、自行改判免死的首件判决。

林逃过死刑后,当年的检察总长黄世铭认为,最高法院的判决违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诉,但是因刑事诉讼法规定,非常上诉不利益不及于被告,总长请求改判死刑没有理由,遭最高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