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生死辩后逃死 林国政案引争议
林国政性侵杀害国中少女,2013年最高院经生死辩后,审酌其犯案动机及情状,改判林男无期徒刑确定,让他逃过一死。(本报资料照片)
最高法院逆转判免死的杀人案,汤景华并非首例。曾引发5万名网友连署呼吁判死的叶姓国中女生遭性侵杀害案,一、二审都判凶手林国政死刑,2013年最高法院经生死辩后却认为,林因智能偏弱、患有忧郁症,首开先例自为改判无期徒刑确定,判决也引发争议。
2011年3月13日,家住云林的叶姓国二女学生骑单车向同学借书,途中林国政见对方单独一人,趁机搭讪后,骗少女回家,将对方勒昏后性侵,少女因疼痛惊醒,林唯恐犯行曝光,竟勒死少女后弃尸。
一、二审都将林判死,上诉后,最高法院召开辩论庭,莅庭检察官痛斥林男犯后对被害人毫无同理心,只关心与自身利益有关事项,观念偏差、饰词狡辩,毫无悔悟之心,应驳回上诉、判决死刑确定。
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智能偏弱,与女性相处挫败,致罹患慢性创伤症侯群并发忧郁症,自制力不足,且道德伦理薄弱及混乱,才会犯下性侵杀人案。
合议庭审酌,林坦承犯行,一心求死,并表示愿到死者坟前上香致歉,并非完全没有悔意,若经长期监禁,矫正治疗后,仍有教化向善的可能,改判无期徒刑定谳。这是最高法院生死辩制度后,未发回更审、自行改判免死的首件判决。
林逃过死刑后,当年的检察总长黄世铭认为,最高法院的判决违背法令,提起非常上诉,但是因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非常上诉不利益不及于被告,总长请求改判死刑没有理由,遭最高法院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