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打詐納管TikTok等4業者 限期提報法律代表
数发部。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配合防诈条例,数发部今天公告,综合考量平台被利用在刊登诈骗广告风险及使用者占比后,公告纳管Google、LINE、Meta与TikTok等网路广告平台,要求业者在10月31日前向数发部提报法律代表以落实防诈义务。
政府推动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防诈条例)三读通过,具一定规模的网路广告平台业者必须配合防诈,数发部日前预告订定一定规模网路平台计算基准,主要考量2点,第1、平台被利用于刊登诈骗广告的风险;第2、台湾使用者占比,在平台上台湾每月独立访客数大于台湾人口总数5%为标准。
数发部今天公告,符合一定规模的网路广告平台业者名单,包含Google、LINE、Meta与TikTok等4大业者,经营平台分别有Google、YouTube、LINE、Facebook、Instagram与TikTok。如果业者不服处分,可自公告之日起30天内提诉愿书到数发部,数发部会再转送行政院提起诉愿。
数发部指出,公告符合一定规模的境外网路广告平台业者,应在10月31日前向数发部提报法律代表,及检视其业务活动、营业或投资行为。法律代表资料包括法律代表的姓名、名称、住所、事务所或营业所、电话及电子邮件信箱。未来若处理诈骗广告事宜,就可透过法律代表来跟平台沟通。
至于平台名单是否还会调整,数发部表示,目前虽然是先公告这4大业者、6个网站,但也会因应情况与风险,再适时滚动调整。
依照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如果网路广告平台没指定与提报法律代表,被通知限期补正而届期未补正,依照第39条,可开罚新台币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罚缓,情节重大者,可罚25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锾,并令其限期改正。
最严重情况下,主管机关可召集专家审议会议,令网际网路接取服务提供者为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