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房給小孩用買賣或贈與?專家教這招:一次省四種稅

房市示意图。记者游智文/摄影

北市房价高不可攀,不少有钱父母不舍独生子女辛苦买屋,把决定名下房子登记给小孩。一般想到的方式,不外是继承或赠与,但其实还有更好方式,不用赠与税、增值税、契税,连未来出售时,也不用面临高额房地合一税。

这种方式是继承。但必须房子是在2016年房地合一上路前取得,如此未来出售时,可以适用旧制。

正业地政士事务所所长郑文在表示,近期就有一案例,一对夫妻有一个儿子,已近30岁,未婚,最近想用新青安优惠房贷买一间房子,由于儿子在大企业上班,年薪破百,夫妻俩帮忙出一些头期款,儿子买房不是问题。

只是这对夫妻心想,以目前台北市的房价,孩子买了房子,用了新青安贷款,由于房价太高,还是得搭配一部分一般银行贷款,每月大笔薪水必须缴房贷,实在很辛苦,于是决定把自己名下的房屋,登记给儿子。

二人想,这样可说两全其美,一来儿子马上置身有产阶级,二来不用缴纳银行贷款。决定了就立刻连络地政士,请地政士办理房屋过户,并询问该办理赠与好,还是办理买卖好?

地政士向二人解释,办理买卖,就是爸爸的房屋由儿子支付买卖价金给爸爸,爸爸把房屋所有权登记给儿子。儿子必须支付价金给爸爸,未来儿子出售时,计算房地合一税取得成本就是该次买卖价,不会有沉重的税额。

如果是赠与,则是儿子无偿取得该房屋,爸爸把房屋过户给儿子,但是要缴纳赠与税。未来儿子出售房屋时,房地合一税取得成本,是该次的房屋及土地公告现值,如此税额会很可观,

郑文在表示,因为小孩本身资历完整,金流没问题,为免未来出售面临重税,夫妻俩不假思索选择买卖方式办理过户,但是自用土地增值税必须缴纳约30万元。事实上,无论办理买卖或赠与,契税及土增税都是不可避免的负担。

不过,地政士提出第三种方式,不要买卖过户,也不要赠与,就等继承发生时,直接继承就好了。

原因很简单,小孩是独生子,为唯一继承人,未来继承时,不用缴纳房屋契税及土地增值税,没有超过遗产免税额,连遗产税都免缴纳。更重要的是该房屋爸爸在民国60年取得,儿子继承再出售,可适用旧制所得税,没有房地合一税的困扰。

郑文在表示,不动产过户眉角多,过户前不妨多向专业人士请教,不只可节税减轻负担,还能省下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