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妈户头汇钱!帮买9200万房地给孩子 符合1要件被课430万赠与税
▲刚成年的大学生名下竟有高达9200万元的房地。示意图,与本文无关。(图/记者林裕丰摄)
一名刚成年的大学生2019年间,在台北精华地段购买了契约总价9200万元的房地,由于资力明显不相当,因此财政部台北国税局便介入追查。事后果真发现房地的款项是由这名大学生的母亲所支付,因此应该申报赠与税,最终经国税局核定,母亲应缴交高达430万元的税额。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根据「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3款」规定,如果以自己的资金「无偿」为他人购置财产,则应缴交赠与税;如果购置的财产为不动产,则以公告的土地现值或评定标准价格、房屋等,来评定赠与金额的多寡。
台北国税局举例说明,刚成年的大学生于2019年间,在台北的精华地点购买房地,其契约总价达9200万元,明显资力不相当;经台北国税局追查后,得知不动产为大学生的母亲「无偿」支付,资金是妈妈从自身户头转至卖方的帐户,符合「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3款」,因此国税局便通知妈妈赶紧申报赠与税。
妈妈而后在规定期间内,依房屋的评定标准价格及公告土地现值合计3920万元申报赠与总额;国税局最终则核定妈妈应缴纳430万元的赠与税额。
台北国税局提醒,如果以自己的资金「无偿」为他人购置财产,就会符合「遗产及赠与税法第5条第3款」的课税要件,务必记得依法办理申报,如果接获国税局通知,却未在10日内补申报,则视同违反申报义务,将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44条规定,必须缴纳税额2倍以下的罚锾。